共青团中央、中国农业银行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试点工作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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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实施方案
 
 
中国农村共青团  2009年08月31日
 

    根据共青团中央、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中青联发〔2008〕42号)精神,按照共青团重庆市委、重庆银监局、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关于实施“情系‘三农’金穗行动,巴渝青年诚信创业”——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通知》(渝青联发〔2009〕44号)要求,为切实帮助和扶持农村青年创业就业,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共青团重庆市长寿区委、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长寿支行决定,共同实施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促进现代农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农业银行及共青团的资源、信息优势,以“情系‘三农’金穗行动,巴渝青年诚信创业”为主题,以实施农村青年创业贷款为载体,着力解决农村青年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完善农村青年创业体系,引导和帮助农村青年就地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使受到扶持的农村青年成为农村致富的带头人和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成为农业银行的成长型客户。

    二、工作目标

    对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库中符合农行信贷准入政策的农村青年授信率达到100%,2009年内完成对符合条件大学生村官和基层团干部的全面发卡(金穗惠农青年卡)及授信工作。2009年启动实施计划,3年内为全区2万名以上农村青年提供创业贷款2亿元以上,其中,2009年内争取为200名以上农村青年提供创业贷款300万元以上。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左永祥同志为组长的长寿区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长寿农村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项目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建立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库。各镇街团组织要做好辖区内农村青年就业创业情况调查,对年龄在18岁至40岁、有创业能力、有贷款需求并符合贷款条件的青年,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以镇街为单位确定15名以上的服务对象,上报团区委汇总后建立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库。同时,建立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库动态管理制度,各街镇每季度向团区委汇报新增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并及时纳入区项目库管理。进入项目库的对象享受申请小额贷款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发放贷款、优先贴息的服务,优先享受有关部门提供的政策法规信息、经济信息、行业信息、供销信息等信息服务,优先参加创业培训和有针对性的人力资源开发,并促进人才库成员间的交流与合作,达到互助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

    (二)积极推荐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对象。各镇(街道)、村(社区)团组织要积极推荐有贷款需求的青年星火带头人、青年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负责人、青年农业产业化带头人、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青年工商创业带头人、优秀青年经纪人、带动能力强且信誉较好的农村青年以及有创业意愿和贷款需求的大学生村官、农村基层团干部作为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的对象,积极向贷款行推荐。

    (三)协助做好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前期评审工作。各镇(街道)、村(社区)团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准确把握贷款条件,积极配合做好农村青年申请创业贷款项目的初审工作,指导贷款青年完善和提供相关资料,镇街团组织签署意见后报团区委初审,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尽快向区支行推荐。

    (四)努力提高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办贷效率。区支行将根据团区委推荐的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对象情况,将贷款意向及时通知贷款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通过农村青年创业信贷“绿色通道”、“信贷服务直通车”等方式,实行“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发放贷款”的信贷支持政策,组织客户经理对贷款对象和项目实行实地调查。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项目,在法律要素齐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量简化贷款流程和审批手续,在最短时间内按贷款操作流程及授信、用信审批权限及时发放贷款。

    (五)实行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信贷倾斜

    1、灵活设置贷款品种。根据团市委、市银监局、农行重庆市分行的相关规定,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贷款品种如下:

    (1)金穗惠农卡。每个农村青年可申领一张金穗惠农卡主卡或附属卡,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当地村团组织申领,也可以直接到当地农行网点办理。金穗惠农卡实行“三免一减”优惠措施,即:免主卡工本费(5元)、免交易明细折工本费(2元)、免小额帐户服务管理费(3元/季)、主卡年费减半收取(减少5元/年),优惠异地取现手续费(异地取款每笔手续费为取款总额的0.8%,最高不超过20元)。

    (2)农民工创业贷款。贷款对象包括从农村到户籍所在镇街和长寿城区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的本地籍农村青年、在重庆市内从事非农业性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的重庆籍返乡青年农民工、吸纳青年农民工比例达到30%以上,用工人数在300人以下的小企业或合伙企业等。农村青年个人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8万元,小企业或合伙企业最高可达到1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

    (3)农户小额贷款。采取以金穗惠农卡为载体,贷款单户额度起点为3000元,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如符合条件,可发放不超过5000元的免担保贷款。授信期限最长为3年,单笔贷款期限最长1年。自助可循环方式,在核定的最高额度和期限内,借款人随借随还,自助放款还款,按实际使用贷款金额和天数计算利息。

    (4)农户生产经营贷款。借款人应系农户家庭中偿债能力最强、具有经营能力的青年成员,重点满足农业规模化经营、具有较强资金实力的多种经营户等农村地区的大额资金需求。贷款分为一般方式和自助可循环方式,均以金穗惠农卡为发放载体。贷款单户额度起点为3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最长不超过3年。

    (5)种养大户贷款。农行向所辖区域有一定产业规模和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种养大户发放的用于合法养殖、种殖和农产品加工的个人贷款。贷款单户额度不超过1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6)惠农信用卡。重点服务县域及以下的商品流通和集散领域,用于填补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业主、合伙企业合伙人、小企业业主、租赁和承包大户,以及农村青年种养殖大户等客户临时性和短期的小额资金短缺。最高授信额度为30万元,其中信用额度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信用额度与保证担保额度合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实行贷款优惠利率。农村青年创业贷款项目执行优惠利率,特别是对农村青年针对性较强的农民工创业贷款利率,其年利率仅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

    3、贷款方式。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可以采取信用方式,可以采取自然人担保、法人担保、联保、担保公司等保证方式,可以采取房产、生产设备、林权、存单等质押方式,也可以采取“公司+农户”、“公司+中介+农户”、“公司+专业市场+农户”、“农户专业合作社+社员”等信贷模式。探索开发“信贷+保险”金融服务产品,引入履约保险、财产保险降低信贷风险。

     4、实行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贴息。团区委将积极争取区政府的支持,力争将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纳入政府财政贴息范围;同时积极争取团中央和团市委的支持,将纳入长寿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库的部分优秀农村青年实行专项贴息。同时,按照重庆市有关规定,探索建立和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对农民工创业贷款形成损失由财政给予一定补偿。

    5、操作流程。


          
 
    (1)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村青年自愿向所在村(社区)团组织申报,填写《长寿区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交至各街镇团组织。

    (2)由各街镇团组织对申请项目和拟借款人的经营管理水平及种养、加工技术经验、信誉状况、创业计划可行性、发展前景、预计还款能力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后,进行初步筛选、审核,签署意见后,将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向团区委推荐。

    (3)团区委在收到材料后,要认真对贷款对象和项目进行评审,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及时向农行推荐,并将贷款对象和项目录入金穗农村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库。

    (4)区农行根据团区委的推荐意见及贷款项目情况,及时将贷款意向通知经办机构,同时,由借款人所在地的团组织通知借款人到农行办理贷款手续(需要的相关贷款材料由农行提供)。

    (5)经办机构按照信贷程序,组织客户经理对贷款对象和项目进行实地调查,认真审核借款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审查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创业计划可行性、发展前景、预计还款能力等情况,测定贷款风险度和可行性,按权限报送审查审批。

    (6)经审批同意的贷款项目,经办机构要及时与借款人签订相关合同、完善贷款手续,开展授信并择优发放贷款。

    (7)经办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贷后管理。各街镇团委书记要协助农行开展信贷到期还付息工作。

    五、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拟定方案阶段(2009年8月20日前)

    团区委和农行长寿支行充分协商,积极向区党政分管领导汇报,并积极争取区劳动保障局和区财政局的支持,建立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领导小组,拟定实施方案,报共青团中央和农总行。

    (二)召开工作部署会(2009年8月31日前)

     一是在区级层面召开区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工作部署会,各街镇团组织负责人和农行各网点负责人参加,加强工作对接;二是分片区召开村团组织负责人培训会,加强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知识的培训。

    (三)广泛宣传,建立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库(2009年9月15日前)

     一是广开宣传渠道,在《长寿报》和《长寿共青团》网站开辟专栏,专题介绍金穗青年小额贷款项目知识;在长寿电视台开设专题栏目,宣传农行惠农卡已发放贷款对象的先进典型事迹。广泛掌握农村创业青年信息。二是各镇(街)、村(社区)团组织开展广泛的摸底调查,摸清有创业愿望、创业基础和条件的农村青年基本情况,了解农村青年创业的资金需求,建立本镇街的金穗农村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库,并及时上报团区委汇总。

    (四)加强对农村创业青年的创业培训和诚信培训(2009年9月30日前)

    团区委和农行长寿支行将积极联系协调有关部门,为金穗农村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库的青年提供相关培训信息,动员他们参加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星火科技培训、雨露计划及SYB创业培训等各类培训项目。广泛开展融资信息服务,认真总结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在积极探索小额担保贷款多种形式的基础上,广泛宣传诚信贷款的政策、方式、程序及担保、贴息等措施和要求,为农村青年诚信创业提供融资信息服务。

    (五)授信和发放金穗农村青年创业贷款(2009年10月起)
各镇街团组织积极推荐符合贷款条件的金穗农村青年贷款对象,由长寿农行各贷款机构按照贷款操作流程的要求,通过绿色通道,优先审核和发放金穗农村青年贷款。

    (六)贷后管理

    各贷款经办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贷后管理,各镇街团组织要协助农行各机构开展信贷到期还本付息工作,并对创业青年持续提供政策信息、培训信息、岗位信息及融资信息服务,切实提高青年创业成功率。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

    区内各级团组织和农行各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一是要开展金穗青年贷款项目专项培训,加强团干部金融知识学习,推进金融知识进乡村活动;二是加强农村青年的诚信教育,开展“情系‘三农’金穗行动、巴渝青年诚信创业”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三是树立先进典型,培育和挖掘在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自主创业、增收成才的良好氛围。

    (二)统筹安排,形成合力

    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关系全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团组织和农行机构要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主动与科技、劳动社会保障等部门沟通合作,努力为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提供更多的政策扶持和倾斜;要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联系,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为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加强联系,有序开展

    团区委、农行长寿支行将不定期开展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联席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共同做好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情况监测,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各镇街团组织也要和相应的农行经办机构加强联系,及时沟通和交流,为农村创业青年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


    附件:1、长寿区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2、长寿区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库入库申请表;(略)
    3、长寿区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申请表。(略)


共青团重庆市长寿区委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长寿区支行

2009年8月20日                                                   

 


    附件1:

    长寿区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为确保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经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团区委、农业银行长寿支行联合成立长寿区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总体组织和协调。

        组  长:左永祥  长寿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冬芬  共青团长寿区委书记
        欧建成  中国农业银行长寿支行行长
        成  员:邹翔名  共青团长寿区委副书记
        李  强  中国农业银行长寿支行副行长
        曾  娅  长寿区“两新”团工委副书记
        陶  洋  共青团长寿区委干部
        范小康  中国农业银行长寿支行公司业务部经理
        吴建明  中国农业银行长寿支行个人金融部经理
        张小平  中国农业银行长寿支行个人金融部副经理
 

    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区委。团区委副书记邹翔名、农行长寿支行副行长李强任办公室主任;曾娅、陶洋、范小康、吴建明、张小平任办公室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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