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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当前经济金融形势,更好地帮助和扶持我县青年自主创业,根据《共青团中央、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中青联发〔2008〕42号)、《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银监局关于实施“广西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的通知》(桂青联发〔2009〕15号)、《共青团崇左市委员会、中国农业银行崇左分行关于实施“崇左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的通知(崇青联发〔2009〕5号)》精神,共青团宁明县委员会、中国农业银行宁明支行决定正式启动“宁明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作为“崇左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项目”在宁明县的子项目。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大中专毕业生、返乡青年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青年为重点服务对象,以项目化、社会化、品牌化、事业化为推进方式,紧紧抓住技能培训、岗位对接、创业扶持、岗位建功等关键环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努力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工作思路、搭建工作平台、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服务青年就业创业,为“项目年民生年 绩效年”建设和实现“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抓项目、重民生、促发展”,继续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排除万难,抢抓机遇,真抓实干,努力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遵守国家信贷政策,确保金融安全。贯彻央行相关政策,既有效支持青年诚信创业,又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
(二)坚持积极稳妥、逐步展开。通过调查研究制订科学工作规划,分批实行,由点及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进。
(三)坚持创新服务、优先服务、高效服务。通过加强青年信用建设,构建诚信青年创业信用平台,创新担保方式和服务手段,建立“青年创业绿色通道”。
(四)优势互补,密切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定期协商、密切配合、合作共赢。
三、目标任务
(一)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和中国农业银行宁明支行的融资优势,依托农行的农户小额贷款、生产经营贷款,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扶持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和青年农民工等创办中小企业,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促进宁明经济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宁明做出贡献。
(二)逐步建立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有效模式,形成支持青年解决创业资金“瓶颈”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在支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方向项目基础上,重点向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特色产业和服务业倾斜,为促进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做出贡献。
(四)2009年启动实施计划,3年内,为全县3万名以上青年提供创业贷款授信及用信10亿元以上,其中,2009年内争取为1万名以上青年支持发放创业贷款3亿元以上。
四、主要内容
(一)建立青年创业人才库、项目库。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体系健全、联系广泛的优势,摸清本地有创业愿望、创业基础和条件的青年情况,了解青年创业的资金需求,建立创业青年人才库。广泛征集和挖掘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适合各类青年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动态发布。
(二)启动阶段。各乡(镇)团委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筛选项目,积极向团县委推荐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力争在2009年7月中旬底实现首批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发放。
(三)加强对青年创业贷款的监督和指导。中国农业银行宁明支行要建立健全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实施细则(办法),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将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评估考核内容。对小额贷款业务开展好、效益质量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银监部门将在其增设机构、开办新业务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
(四)多方优化青年创业环境。争取宁明县人民政府,特别是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支持,出台并落实青年创业优惠政策,减免各种税费,形成全社会支持创业的良好环境。
(五)加强对各级团干的金融知识培训。中国农业银行宁明支行、共青团宁明县委员会联合大力开展金融知识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小额贷款政策解读、金融知识普及等方面培训,使基层团干部熟练掌握小额信贷等方面的金融知识,使广大青年了解“宁明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的贷款额度、贷款程序,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增强信心,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六)培育成功创业青年典型,营造浓厚创业氛围。开展“宁明创业青年新锐人物”、“宁明农村百业青年标兵”等评选表彰活动,重点扶持培养、宣传表彰一批成功创业的青年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作用,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科学实施。实施“宁明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切实举措,是推进宁明青年创业行动的重点项目,是开发性金融扶持青年创业就业的新方式。各基层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实施本项目的重大意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强烈的责任感抓紧抓好。
(二)统筹安排,形成合力。各基层团组织要从重点扶持对象中选择贷款对象推荐到团县委,并对贷款对象进行信用教育。要采取开展创业培训、推行创业导航、实施创业见习、实行创业孵化等措施,提高贷款对象的创业成功率,降低贷款风险。
(三)形成机制,务求实效。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商讨工作。建立考核机制,将本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各基层团组织的业绩考核。建立宣传机制,动员更多的青年参与到项目中来,营造鼓励、支持青年不等不靠、自强不息、自主创业的社会氛围。
共青团宁明县委员会
200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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