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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团组织: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当前经济金融形势,更好地帮助和扶持我县青年自主创业,根据《共青团中央、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中青联发〔2008〕42号)、《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银监局关于实施“广西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的通知》(桂青联发〔2009〕15号)、《2009年宾阳县青年就业创业行动工作方案》相关精神,共青团宾阳县委员会、中国农业银行宾阳县支行决定正式启动“宾阳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一)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和中国农业银行宾阳县支行的融资优势,依托农行的农户小额贷款、生产经营贷款,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扶持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和青年农民工等创办中小企业,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促进宾阳经济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宾阳做出贡献。
(二)逐步建立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有效模式,形成支持青年解决创业资金“瓶颈”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在支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方向项目基础上,重点向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特色产业和服务业倾斜,为促进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做出贡献。
(四)2009年启动实施计划,3年内,力争为全县1万名以上青年提供创业贷款授信及用信1.5亿元以上,其中,2009年内争取为2000名以上青年支持发放创业贷款5000万元以上。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遵守国家信贷政策,确保金融安全。贯彻央行相关政策,既有效支持青年诚信创业,又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
(二)坚持积极稳妥、逐步展开。通过调查研究制订科学工作规划,分批实行,由点及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进。
(三)坚持创新服务、优先服务、高效服务。通过加强青年信用建设,构建诚信青年创业信用平台,创新担保方式和服务手段,建立“青年创业绿色通道”。
(四)优势互补,密切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定期协商、密切配合、合作共赢。
三、贷款框架
(一)资金支持对象: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有一定的经营管理水平及种养、加工技术经验(家庭成员有也可)和创业愿望、创业项目的青年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员和优秀青年。核心要求:讲诚信、有本领、会经营。
(二)贷款品种:农户小额贷款、生产经营贷款(最高额可循环方式)。
(三)贷款额度:农户小额贷款额度起点3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生产经营贷款额度单户起点5万元,单户余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四)贷款期限:农户小额贷款期限应根据农户的生产经营周期和综合收入情况确定。
1、采用一般贷款方式的,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但对从事林、果业等回收周期较长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可延至5年。
2、采用自助可循环方式的,可循环贷款额度期限不得超过3年。额度内的单笔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且到期日不得超过授信额度有限期后6个月。
(五)贷款模式:农户小额贷款根据用款方式不同,分为自助可循环方式和一般方式。
1、自助可循环方式。自助可循环方式是指在核定的最高额度和期限内,借款人随借随还,自助放款还款,主要用于满足农户临时性、短期周转资金需要。
2、一般方式。一般方式是指未对农户授予最高额可循环额度,一次性放款,一次或分次收回。
具体用款方式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协商决定。
(六)贷款利率:坚持“保本微利”的运营方式,贷款利率一般执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上有小幅上调或优惠,具体以农业银行贷款作业指导书规定为准。
(七)贷款担保:主要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方式。抵押担保主要指房地产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主要指以本外币定期存单(不含单位定期)、凭证式国债(不含记帐式国债)、具有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单等权利凭证质押担保;农户小额贷款的保证担保可以自然人、法人、信用担保机构和其他组织为保证人,也可采用多户联保或“公司+农户”担保方式;生产经营贷款的保证担保是房地产抵押担保。
四、贷款申请和审批程序
申请:符合贷款条件的青年自愿向所在村(社区)团组织申报,填写《宾阳县青年创业贷款申请表》(见附页),交至各乡(镇)团委。
推荐:由各乡(镇)团组织对申请项目和拟借款人的经营管理水平及种养、加工技术经验、资信状况、创业计划可行性、发展前景、预计还款能力等情况,测定贷款风险度和可行性进行调查了解后,进行初步筛选、审核,报团县委签署意见后择优推荐给中国农业银行宾阳县支行。
审核:中国农业银行宾阳县支行对团组织推荐的拟借款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借款人所在地的团组织通知其本人到农行办理贷款手续(需要的相关贷款材料由农行提供清单)。
放贷:中国农业银行宾阳县支行按贷款流程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进行受理、调查、审查、审批后放款。
五、贷后管理
中国农业银行宾阳县支行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发放创业小额贷款后,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贷后管理。各乡(镇)团委书记要协助农行开展贷款到期还本付息工作。
六、组织领导
共青团宾阳县委员会和中国农业银行宾阳县支行决定联合成立“宾阳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领导小组,负责“宾阳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项目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共青团宾阳县委员会负责向中国农业银行宾阳县支行推荐一批信用良好、有一定资金运作能力和创业基础的青年;挖掘一批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收益好的创业项目,建立青年创业人才库和项目库,汇总和审查各镇推荐的贷款对象,向融资平台推荐贷款对象。并对各基层团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进行管理。建立青年创业见习(示范)基地,为青年创业提供学习、借鉴、实践的阵地;对借款人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和诚信教育;协助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贷款清收工作。各基层团组织要积极宣传本项目,认真筛选和向上级团组织推荐贷款对象。
中国农业银行宾阳县支行负责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对有关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支持,并在团组织和贷款融资平台或管理平台的配合下,具体负责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调查、审查、发放、管理和本息回收工作。具体日常工作由中国农业银行宾阳县支行个人金融部负责。
七、推进措施
(一)建立青年创业人才库、项目库。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体系健全、联系广泛的优势,摸清本地有创业愿望、创业基础和条件的青年情况,了解青年创业的资金需求,建立创业青年人才库。广泛征集和挖掘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适合各类青年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动态发布。
(二)启动阶段。各乡(镇)团委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筛选项目,积极向团县委推荐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力争在2009年9月上旬实现首批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发放。
(三)加强对青年创业贷款的监督和指导。中国农业银行宾阳县支行要建立健全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实施细则(办法),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将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评估考核内容。对小额贷款业务开展好、效益质量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银监部门将在其增设机构、开办新业务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
(四)多方优化青年创业环境。争取宾阳县人民政府,特别是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支持,出台并落实青年创业优惠政策,减免各种税费,形成全社会支持创业的良好环境。
(五)加强对各级团干的金融知识培训。中国农业银行宾阳县支行、共青团宾阳县委员会联合大力开展金融知识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小额贷款政策解读、金融知识普及等方面培训,使基层团干部熟练掌握小额信贷等方面的金融知识,使广大青年了解“宾阳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的贷款额度、贷款程序,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增强信心,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六)培育成功创业青年典型,营造浓厚创业氛围。开展“宾阳创业青年新锐人物”、“宾阳农村百业青年标兵”等评选表彰活动,重点扶持培养、宣传表彰一批成功创业的青年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作用,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
八、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科学实施。实施“宾阳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切实举措,是推进宾阳青年创业行动的重点项目,是开发性金融扶持青年创业就业的新方式。各基层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实施本项目的重大意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强烈的责任感抓紧抓好。
(二)统筹安排,形成合力。各基层团组织要从重点扶持对象中选择贷款对象推荐到团县委,并对贷款对象进行信用教育。要采取开展创业培训、推行创业导航、实施创业见习、实行创业孵化等措施,提高贷款对象的创业成功率,降低贷款风险。
(三)形成机制,务求实效。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商讨工作。建立考核机制,将本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各基层团组织的业绩考核。建立宣传机制,动员更多的青年参与到项目中来,营造鼓励、支持青年不等不靠、自强不息、自主创业的社会氛围。
共青团宾阳县委员会 中国农业银行宾阳县支行
二00九年八月十日
附件1:
“宾阳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领导小组名单
顾 问:蓝建东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梁开景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组 长:伍 春 共青团宾阳县委员会书记
周庆朝 中国农业银行宾阳县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副组长:宋 颂 共青团宾阳县委员会副书记
罗 军 中国农业银行宾阳县支行行长助理
成 员:马 华 共青团宾阳县委办公室主任
蒙伟才 中国农业银行宾阳县支行综合管理部经理
吕达坚 中国农业银行宾阳县支行个人业务部经理
李晓萍 共青团宾阳县芦圩镇委员会书记
陆 晖 共青团宾阳县陈平乡委员会书记
和永波 共青团宾阳县思陇镇委员会书记
蒙冠雄 共青团宾阳县邹圩镇委员会书记
蒙国新 共青团宾阳县大桥镇委员会书记
陆翠玲 共青团宾阳县王灵镇委员会书记
黎 霞 共青团宾阳县洋桥镇委员会书记
龚 岚 共青团宾阳县武陵镇委员会书记
陈合良 共青团宾阳县中华镇委员会书记
蔡 兵 共青团宾阳县古辣镇委员会书记
黄润强 共青团宾阳县露圩镇委员会书记
王志强 共青团宾阳县黎塘镇委员会负责人
伍学明 共青团宾阳县新桥镇委员会负责人
颜绵师 共青团宾阳县新圩镇委员会负责人
卢 冲 共青团宾阳县甘棠镇委员会负责人
宾阳县支行各营业网点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共青团宾阳县委办公室。主 任:宋 颂(兼),副主任:马 华(兼),联络员:吴大业、秦家军
附件2:
宾阳青年创业贷款申请表
编号: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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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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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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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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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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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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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类型
(初次或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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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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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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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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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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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实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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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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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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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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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计划(含创业项目基本情况、资金安排及到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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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贷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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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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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质押物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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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团委
审核意见 |
经办人:
年 月 日
(盖章) |
团县委
审核意见 |
审核人:
年 月 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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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区分行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申请表
致:中国农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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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基本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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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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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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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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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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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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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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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农业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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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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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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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拥有房屋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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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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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卡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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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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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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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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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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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无黄赌毒以及酗酒等不良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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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贷款 情况 |
贷款金额 |
万元 |
生产经营总资金 |
万元 |
自有资金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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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期限 |
月 |
贷款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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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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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生产经营计划(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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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目前生产概况 |
生产经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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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经营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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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业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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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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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业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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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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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资产负债情况 |
资产类型 |
现有价值 |
负债类型 |
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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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
万元 |
农行贷款余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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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
万元 |
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余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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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 |
万元 |
其他负债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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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合计 |
万元 |
负债合计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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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担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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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贷款上年家庭收支情况 |
收入 |
种养收入 |
外出务工收入 |
其他收入 |
总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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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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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 |
生活支出 |
生产支出 |
其他支出 |
总支出 |
纯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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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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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式(可附页) |
担保方式 |
公司担保□ |
多户联保□ |
单户自然人担保□ |
抵押担保□ |
质押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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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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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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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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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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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担保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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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物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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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价值 |
万元 |
质物权利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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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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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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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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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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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 |
万元 |
抵押物权属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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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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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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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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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
1)本人自愿向贵行申请贷款,并充分了解贵行的贷款程序,愿意接受贵行的贷款条件,办理有关贷款担保手续,承担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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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承诺上述各项资料属实,且随本申请表报送的资料复印件可留存贵行作为备查凭证。本人知道所有提供的信息将经过贵行调查核实,如资料不实,本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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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本人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重要内容发生变化,将及时主动告知贵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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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贵行审查,因不符合规定条件而不予发放贷款,本人无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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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人保证在取得贵行贷款后,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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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贵行在办理业务及相关风险管理中,可根据需要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查询、打印和保存本人的个人信息和信用报告;贵行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提供本人基本信息和银行业务信息。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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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中国农业银行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业务申请表
致:中国农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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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及配偶基本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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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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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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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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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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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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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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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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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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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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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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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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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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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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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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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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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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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1、国企2、集企3、机关4、事业5、股份制6、民营7、三资8、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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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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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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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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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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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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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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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全称 |
\ |
所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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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 |
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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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1、国企2、集企3、机关4、事业5、股份制6、民营7、三资8、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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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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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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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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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收支情况 |
申请人月收入(税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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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月收入(税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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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其他月收入(税后) |
0元 |
家庭月收入(税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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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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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月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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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资产负债情况 |
资产类型 |
市值 |
负债类型 |
余额 |
月还款额 |
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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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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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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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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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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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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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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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价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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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透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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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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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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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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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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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生产经营概况 |
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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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产业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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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本行业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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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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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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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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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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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照年检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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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曾被吊销、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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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许可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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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年检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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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曾被吊销、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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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贷款情况 |
贷款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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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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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成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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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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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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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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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申请最高额可循环贷款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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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可循环贷款额度 |
万元 |
额度有效期限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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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款方式(传统/自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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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式 |
抵押物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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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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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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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申请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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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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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物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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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 |
元 |
出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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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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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申请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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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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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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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申请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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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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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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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
1)本人承诺上述各项资料属实,且随本申请表报送的资料复印件可留存贵行作为备查凭证。本人知道所有提供的信息将经过贵行调查核实,如资料不实,本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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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若本人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重要内容发生变化,将及时主动告知贵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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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贵行审查,因不符合规定条件而不予发放贷款,本人无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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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人保证在取得贵行贷款后,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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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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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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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贵行在审核本人或配偶贷款申请、在审核本人作为担保人和进行相关风险管理中,可根据需要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查询、打印和保存本人的个人信息和信用报告;贵行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提供本人基本信息和银行业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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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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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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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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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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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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