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中国农业银行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试点工作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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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平泉县委员会 中国农业银行平泉县支行
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实施方案
 
 
中国农村共青团  2009年08月26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中青联发[2008]42号)要求,贯彻实施县委、县政府富民强县“八项行动计划”,积极应对当前农村经济金融形势,更好地帮助和扶持农村青年创业就业,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共青团平泉县委、中国农业银行平泉县支行决定,共同实施以“惠农卡”为载体的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促进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小额贷款为手段,以“惠农卡”为载体,着力解决农村青年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完善农村青年创业服务体系,引导和帮助农村青年就地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使受到扶持的农村青年成为农村致富的带头人和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成为未来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成长型客户。

  二、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审批、发放和管理

1.贷款对象。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创业愿望和一定基础的农村青年。

2贷款的发放方式、额度、期限、担保和利率。依托“惠农卡”发放贷款,实行“三免一减半”。即:免主卡工本费(5元/卡)、免交易明细折工本费(2元/折)、免小额账户服务管理费(3元/卡/季)、主卡年费减半收取(10元/年)。授信额度原则上控制在3000至50000元;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含联保)贷款额度视借款人实际风险状况,如符合条件,还可发放不超过5000元的免担保贷款。授信期限最长为3年,单笔贷款期限最长1年。在授信额度和期限内,实行自助可循环式,按实际使用贷款金额和天数计算利息,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基准利率上浮50%执行。

  3.贷款程序。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村青年自愿向团组织申报(申报表见附件2),所在地团组织尤其是乡镇、村两级团组织要对申请项目和拟借款人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要积极推荐。中国农业银行平泉县支行客户部和南五十家子分理处在接到团组织推荐的项目和拟借款人的申请后,按照信贷程序,认真审查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创业计划可行性、发展前景、预计还款能力等情况,测定贷款风险度和可行性,开展评级、授信工作,择优发放贷款。

  三、推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与沟通协作。积极争取党政支持,成立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白晓利任组长,团县委书记孙立良、县农行行长陈广杰任副组长,各乡镇团委书记为联络员的平泉县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基层团组织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与中国农业银行平泉县支行通力协作,稳步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实施。

2.广泛掌握农村创业青年信息。各基层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体系健全、联系广泛的优势,摸清有创业愿望、创业基础和条件的农村青年情况,了解农村青年创业的资金需求。广泛征集和挖掘市场前景广阔、适合农村青年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动态发布,建立平泉县农村青年创业人才库和项目库。

  3.加强对农村青年的创业培训。建立农村青年创业示范基地,为农村青年创业提供学习、借鉴、实践的阵地;组建农村青年创业专家服务团,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为农村青年创业提供产业链接、信息引导、技术指导、经验传授等辅导和服务。发挥“平泉县十大杰出青年”、“新长征突出手”等优秀农村创业青年的示范引领作用,搭建交流平台,推动农村青年开展创业的信息、经验交流和贷款的互保、联保服务。

4.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和补偿机制。规范和完善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制度和流程,保证程序到位、管理到位、风险控制到位。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注重落实贷前的调查分析、贷中的审批制度执行和贷后的资金用途监管,实行审、贷、管相分离,增强内部控制机制的作用和效能。团组织要对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专职负责人、联络员、借款人开展相关的知识培训和诚信教育。中国农业银行平泉县支行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农村基层团干部的金融知识培训。

  四、有关工作要求

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涉及面广,专业性、政策性强,团组织、中国农业银行平泉县支行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做好政策制定、工作部署、组织协调等工作,及时沟通、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

  各基层团组织、中国农业银行平泉县支行要加强对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政策的宣传,加强对小额贷款扶持农村青年成功创业典型的宣传,激发广大农村青年的创业热情。各乡镇团委每月末向团县委上报本地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并作为乡镇团委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金融知识培训,帮助农村青年提升获取金融服务和运用金融工具的能力。

 

 

附:1. 平泉县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领导小组

2.平泉县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申请表

 

 

 

共青团平泉县委员会           中国农业银行平泉支行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1

平泉县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领导小组

 

  长:白晓利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副组长:孙立良  团县委书记

陈广杰  中国农业银行平泉县支行行长

下设办公室:

  任:刘从学  中国农业银行平泉县支行副行长

副主任:赵立烨  团县委青农部部长

  员:郭向辉  中国农业银行平泉县支行客户部经理

靳书哲  平泉镇团委书记

    七沟镇团委书记

    黄土梁子镇团委书记

李艳丽  党坝镇团委书记

刘艳杰  杨树岭镇团委书记

杨丽丽  小寺沟镇团委书记

孟小敏  榆树林子镇团委书记

王淑艳  台头山乡团委书记

高庆阳  南五十家子镇团委书记

吕素江  卧龙镇团委书记

史秀春  松树台乡团委书记

隋大伟  柳溪乡团委书记

魏志明  七家岱乡团委书记

宋兰敏  茅兰沟乡团委书记

    郭杖子乡团委书记

陈秀春  平房乡团委书记

崔金来  蒙和乌苏乡团委书记

    王土坊乡团委书记

刘瑞华  道虎沟乡团委书记

 

电话:0314-6082700

电子信箱:pqsxd@yahoo.com.cn

 

 

 

 

附件2:

平泉县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申请表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婚姻状况

 

  

 

联系电话

 

创业项目

 

项目所需总额(万元)

 

所需贷款额(万元)

 

主要收入来源

 

年收入总计

 

年支出总计

 

奖励情况

 

申请人(签名并摁手指印):

 

 

 

 

           (盖章)

              

 

 

 

 

  

         (盖章)

            

 

 

 

  

         (盖章)

            

 

 

 

中国农业银行平泉县支行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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