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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根据团中央、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和团中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发的《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合作协议》的有关要求,配合县委、县政府全民创业工作的有效开展,整合各方有利资源,积极应对当前农村经济金融形势,更好地帮助和扶持农村青年创业就业,推动农村经济改革发展。共青团香河县委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县支行研究决定,共同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促进现代农业和县域经济发展,以小额贷款为载体,以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动力,着力解决农村青年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完善农村青年创业服务体系,引导和帮助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使受到扶持的农村青年成为农村致富的带头人和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
二、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审批、发放和管理
(一)贷款对象。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创业愿望具备一定经济基础和技术的农村青年。
(二)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发放方式。小额信用贷款额度起点为3000元,一般不超过5万元;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含联保)贷款额度视借款人实际风险状况,可在信用贷款额度基础上适度提高。贷款期限根据生产经营周期一般为3年以内,具体期限由借、贷双方共同商定。信贷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现行基准利率上浮30%-50%执行。在授信额度内采取“一次授信、随用随贷、循环使用”的方式发放贷款。
(三)贷款方式。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货款,本着“方便客户、灵活多样、覆盖风险”的原则,各级农行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适合青年实际、可操作性强的货款方式,具体参照《共青团中央和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货款的指导意见》执行。主要采取三种形式:一由在岗公职人员对农村青年贷款进行担保;二是以农户+农户的形式、采取3—5户联保的方式提供担保;三以是公司+农户形式,由2A级以上企业对青年贷款提供担保。
(四)贷款程序。符合贷款条件的青年自愿向所在村(社区)团组织申报,填写《香河县青年创业贷款申请表》(见附页),交至各镇(乡)团委。各镇(乡)团组织对申请项目和拟借款人的经营管理水平及种养、加工技术经验、资信状况、创业计划可行性、发展前景、预计还款能力等情况,测定贷款风险度和可行性进行调查后,进行初步筛选、审核,报团县委。
团县委负责对申请项目和拟借款人进行严格审查并确定拟贷款对象名单,县农行接到团县委推荐的项目和借款人目录后,按照贷款程序进行调查审批,择优发放贷款。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8月)
各级团组织要广泛通过电视广播、板报、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把活动的内容讲给想创业的青年听,使活动在全县家喻户晓、青年皆知。
(二)项目启动阶段(2009年9月上旬)
团县委拟于2009年9月上旬组织召开香河县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启动仪式,并与县农行签定《合作开展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框架协议》,全面启动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计划。
(三)组织培训阶段(2009年9月中旬)
团县委、县农行将于9月份组织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专题培训班,聘请专业人员集中时间分期分批对基层团干部和有创业意愿的农村青年进行小额贷款知识培训。
(四)人才推荐和创业项目收集阶段(2009年9月下旬)
各基层团委要择优推荐一批具有创业潜能和创业经验、生产经营项目有一定潜力并步入成长期的农村创业青年。对于各基层团委上报信息,团县委将整理形成农村青年创业人才库,并征集一批预期效益好、适合农村青年、可普遍推广的项目,形成农村青年创业项目库,作为向县农行重点推荐的项目。
(五)贷款发放阶段(2009年10月)
由县农行按照双方约定的贷款程序,针对经团组织推荐的农村创业青年进行授信审核、贷款发放。
(六)总结表彰阶段(2009年12月)
对第一批贷款的使用、收回状况逐步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估。对贷款青年合法诚信经营、及时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由团县委和县农行将其纳入“农村青年诚信优质客户群”,对其提供降低利率、增加额度等优惠贷款政策,进一步扶持其创业发展。树立和表彰一批通过贷款成功实现创业发展的优秀农村青年典型,引导广大农村青年自主创业、增收成才。在充分总结经验、完善模式的基础上,广泛、深入推行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工作。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对农村青年的创业培训。团县委和县农行将联合举办培训班,分期、分批对农村青年进行实用技术培训,依托涉农有关单位、农业龙头企业等,建立农村青年创业示范基地,为农村青年创业提供学习、借鉴、实践的阵地;县农行要开设农村金融知识讲座,深入广泛宣传相关知识。
(二)建立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绿色通道”。县农行要在法律要素齐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不断简化流程和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对团县委推荐的农村青年创业者,通过“农村青年创业信贷绿色通道”、“农村青年创业信贷服务直通车”、“一站式服务”等方式,实施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发放贷款。
(三)建立健全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风险控制和补偿机制。规范和完善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制度和流程,保证程序到位、管理到位、风险控制到位。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注重落实贷前的调查分析、贷中的审批制度执行和贷后的资金用途监管,实行审、贷、管相分离,增强内部控制机制的作用和效能。
(四)团县委将对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借款人开展相关的知识培训和诚信教育,并协助县农行做好清收贷款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实施“香河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切实举措,是推进香河青年创业行动的重点项目,是扶持青年创业就业的新方式。各基层团组织、各分理处要充分认识实施本项目的重大意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以强烈的责任感落实抓好。
(二)强化服务、注重实效
各基层团委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以办事业的精神扎实推进工作。广泛掌握农村创业青年信息,充分发挥组织体系健全、联系广泛的优势,摸清有创业愿望、创业基础和条件的青年情况,了解青年创业的资金需求,不断丰富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手段,切实把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三)形成合力、整体推进
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专业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基层团组织与农行各分理处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通力协作,做好政 策制定、工作部署、组织协调等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
共青团香河县委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县支行
2009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