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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力解决青年创业资金瓶颈问题,更好地帮助和扶持全县青年创业、就业,按照共青团中央、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中青联发[2008]42号)和共青团湖北省委、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关于实施金穗青年诚信创业计划的通知》(鄂青联发〔2009〕41号)精神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农村经济金融形势和当代青年现实需求,更好地帮助和扶持农村青年创业致富、成长成才,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繁荣,共青团公安县委、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安县支行决定,共同实施金穗青年诚信创业小额贷款项目,为农村青年创业搭建方便快捷的“银团合作”新平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青年创业成才为目标,以“金穗惠农卡”为载体,着力解决制约农村青年创业的资金瓶颈,建立健全农村青年创业服务体系,帮助农村青年立足乡土自主创业,努力培养一批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重要的人才支撑。
二、实施对象
年龄在18至4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符合贷款准入条件,有创业愿望和较为成熟的创业项目并有一定资金积累的农村青年。
三、实施目标
2009年发放“金穗惠农卡”120000张,完成农村青年创业贷款授信8000万元以上,为1600名以上农村青年发放创业贷款 5000万元以上。
四、实施内容
(一)费用优惠。金穗惠农卡实行“三免一减一优惠”,即免工本费(5元/卡)、交易明细折工本费(2元/折)、小额帐户服务管理费(3元/卡/季),年费10元减半收取,通过农信社异地取现手续费按照总额的0.8%收取,最高不超过20元。
(二)贷款额度。单户贷款额度起点为3000元,一般不超过5万元,对种养、加工规模大、经营能力强的农村青年可根据实际承贷能力提高至10万—30万。
(三)贷款方式。农村青年小额贷款,主要以“金穗惠农卡”为载体,采取公安县民生担保公司担保的方式。
(四)申报流程。
1、申请:符合贷款条件的青年自愿向所在村团组织申报,填写申报表格,报送乡镇团委。
2、推荐:各乡镇团委要组织对申请项目和拟借款人的经营管理水平、资信状况、项目可行性、发展前景及还款能力进行严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贷款额度在5万以下的要积极向农行分理处推荐,并报团县委和农行县支行备案。对于贷款额度在5万以上的,乡镇团委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要及时报送团县委,由团县委统一向农行县支行推荐。
3、审核:农行机构收到团组织推荐的项目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借款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及时反馈给推荐团组织,团组织要及时通知借款人到农行办理贷款手续。
4、贷款:农行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贷款申请进行受理、调查、审查、审批后贷款。
(五)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经营项目、生产周期或销售周期确定,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
(六)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七)贷款担保费。按照贷款基准利率的20%,由农行代担保公司在贷款偿还时向借款人收取,然后集中缴存公安县民生担保公司账户。
(八)财政贴息。县农行积极向财政部门申请,根据财政的贴息政策,由县农行按季向财政部门提供应享受财政贴息的贷户明细,待财政贴息的资金下拨后,由农行将资金存入贷户的惠农卡存款账户。
五、实施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沟通协作。共青团公安县委和农行公安县支行联合成立公安县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县委农村青年工作部,负责全县青年创业贷款的项目组织、指导和协调,建立领导小组联系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商讨工作。
(二)广泛开展农村青年诚信创业贷款项目宣传。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县、镇、村组织网络优势,开展诚信教育、引导广大农村青年树立诚信意识、宣传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政策、申请方式、准入条件等内容。团县委和县农行要积极争取县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的支持,对小额贷款项目和农村青年成功创业典型进行集中宣传;基层团组织也要充分利用标语、横幅、专栏、广播等传统宣传手段大力宣传,确保小额贷款项目在农村深入人心。
(三)广泛掌握创业青年信息。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体系健全、联系广泛的优势,摸清有创业愿望、创业基础和条件的青年情况,了解青年创业的资金需求,广泛征集和挖掘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开阔、适合青年创业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动态发布。
(四)积极开展乡村团干部兼职农行信息联络员试点工作,让有经验的基层团干部作为农行贷款信息联络员,与基层农行积极合作,为推广经验做好各方面准备。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公安县民生担保公司的作用,推动农村青年小额贷款工作健康发展。
(五)建立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绿色通道”。农行要在法律要素齐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不断简化流程和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对团组织推荐的青年创业者,通过“青年创业信贷绿色通道”、“青年创业信贷服务直通车”、“一站式服务”等方式,实施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发放贷款。
(六)要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各基层团委要积极与当地农行联系,当地农行要主动配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提高办贷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及时把青年创业资金发到青年手中,要取消办理贷款的中间环节,坚持谁的贷款进谁的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各级团组织要协助农行搞好贷后管理,督促其按期还款,确保双方持续健康发展。
(七)加强贷款的贷后管理。农行依据本系统相关业务操作规程,负责对贷款的调查、风险预警、贷款清收等工作。团县委和基层团组织明确专人对借款人的资金使用、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定期与县农行和各乡镇分理处交换相关信息,协助贷款的回收,遇有可能影响信贷资金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农行通报。
(八)建立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村青年的创业技能培训,依托各地种养殖协会、特色产业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种养殖大户,建立农村青年创业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各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作用,为农村青年创业提供学习、实践、交流的平台;积极争取县农业、畜牧、水产、林业、科技等部门专家,为农村青年创业提供产业链接、信息引导、技术指导、经验传授等辅导和服务;县农业银行和各分理处要针对基层团干和农村创业青年开展相关金融知识培训,帮助农村青年提升获取金融服务和运用金融工具的能力。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