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积极应对当前农村经济金融形势,着力解决青年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更好地帮助和扶持农村青年创业就业,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共青团德惠市委、中国农业银行德惠支行决定,共同实施德惠市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现确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促进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小额贷款为手段,以“金穗惠农卡”为载体,着力解决农村青年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完善农村青年创业服务体系,引导和帮助农村青年就地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使受到扶持的农村青年成为农村致富的带头人和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
二、关于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审批、发放和管理
(一)贷款对象。属德惠市户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一定技术素质,符合贷款准入条件,有强烈创业愿望的农村青年。
(二)贷款的发放方式、额度、期限、担保和利率。依托“金穗惠农卡”发放贷款,采取3-5户联保、保证担保贷款方式;贷款额度原则上控制在3000至30000元左右,特别优秀的项目可放宽考虑至50000元;贷款期限根据贷款人经营项目、生产周期或销售周期确定,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担保以抵押、质押、保证担保(含联保)为主;在授信额度和期限内,随借随还,按实际使用贷款金额和天数计算利息,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基准利率上浮30%执行。
(三)贷款程序。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向所在地乡镇(街道)团组织申报。所在地团组织尤其是乡镇、村两级团组织要对申请项目和拟借款人严格审查,借款人要提供相关资料(包括借款人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户口簿复印机或户籍证明;项目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保证人基本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抵押或质押物产权证等有效证明),符合条件的要积极推荐。中国农业银行德惠支行各基层机构在接到团组织推荐的项目和拟借款人后,按照信贷程序,认真审查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创业计划可行性、发展前景、预计还款能力等情况,测定贷款风险度和可行性,择优发放贷款。
三、推进措施
(一)广泛掌握创业青年信息。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体系健全、联系广泛的优势,摸清有创业愿望、创业基础和条件的农村青年情况,了解农村青年创业的资金需求。广泛征集和挖掘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适合农村青年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动态发布。建立德惠市农村青年创业人才库和项目库。
(二)加强对农村青年的创业培训。依托专业生产合作社、农业产业龙头企业等,建立起完善的农村青年创业见习示范基地,为农村青年创业提供学习、借鉴、实践的阵地;组建“德惠市农村青年创业服务团队”,深入到全市18个乡镇(街道)开展农村青年创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青年的创业意识,为农村青年提供人对人、点对点的服务。组织本市农村青年到现有的创业见习示范基地参观学习,请创业青年现场讲解。发挥典型的先锋模范作用,选树“德惠市农村青年创业典型”,扩大创业的影响力。
(三)建立健全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完善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制度流程,保证程序到位、管理到位、风险控制到位。严格执行和贷后的资金用途监管,实行审、贷、管相分离,增强内部控制机制的作用和效能。团组织要对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借款人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和诚信教育。中国农业银行德惠支行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农村基层团干部的金融知识培训。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科学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专业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团组织、中国农业银行德惠支行各营业网点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做好政策制定、工作部署、组织协调等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及时沟通,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
(二)统筹安排、形成合力。各级团组织、中国农业银行德惠支行要加强对金穗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政策的宣传,加强对小额贷款扶持农村青年成功创业典型的宣传,激发广大农村青年的创业热情。
(三)加大监督、务求实效。各乡镇团委每月月末向团市委组织、宣传部上报本地创业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做为乡镇团委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金融知识培训,帮助农村青年提升获取金融服务和运用金融工具的能力。
共青团德惠市委
2009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