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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团中央、中国农业银行《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合作协议》,着重解决青年创业瓶颈问题,稳步推进农村青年小额贷款工作,团县委结合全县青年创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经济工作部署,增强为农民服务主力军的意识,以农村信用工程建设为依托,重点加大对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投放力度,着力解决农村青年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着力完善农村青年创业服务体系,引导和帮助农村青年就地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使受到扶持的农村青年成为农村致富带头人和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成为农村信用社的成长型客户。
(二)基本原则
1、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是以辉南农业支行辖内农村青年和返乡农村青年为主要对象,以农村青年返乡创业,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积极推动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为基础,以农村青年个人的信誉为保证,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发放的贷款。
2、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周转使用、余额控制”的管理办法,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对授信额度进行调整。
3、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使用金穗惠农卡,金穗惠农卡以农村青年为单位,一人一卡,一年一审核,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临柜办理。
4、农行发放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必须遵循基本信贷制度,紧紧依靠村、乡(镇)、县团组织,坚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采取村团支部选项、乡(镇)和县团审核推荐,农行网点按规定程序自主调查、审查和发放的办法。
三、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2009年7月12日—9月1日)
团县委接到乡(镇)团委审核把关后推荐到农行的农村青年,要确定专职客户经理负责调查工作,对具备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条件的,按照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等级评定标准对其进行信用户等级评定,负责对农村青年的客户档案建立,把评定结果上报县联社客户部备案。
2实施阶段(9月1日—2010年1月12日)
在经村团支部、乡(镇)以及县团委层层推荐,农行评定、发卡、的基础上,实现重点支持500名农村青年创业目标。
四、相关要求
1、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农行网点、各级团组织必须提高认识,努力工作,成立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领导组,全面领导辖内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的开展,根据签订的协议,结合当地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确定工作重点,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的沟通合作,及时总结经验等。
2、培育示范典型
在具体实施“青年创业”工程时,各农行网点要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积极培育典型,运用典型引路的方式,以点代面,稳步推进,积极开展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工作。
3、加大沟通和宣传力度
要加大与青年团县、乡(镇)团委的沟通、协调力度。加大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宣传力度,提高惠农卡的社会影响力,使农行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支农服务工作广为人知、深入人心,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增进广大农民对农村信用社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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