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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县委十二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积极应对当前经济金融形势,更好地帮助和扶持我县农村青年自主创业,根据《共青团中央、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中青联发 [2008]42号和《“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试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团县委、农业银行互助支行决定共同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促进现代农业和县域经济发展,以青春建功新农村为主题,以促进农村青年创业成才为目标,以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为载体,着力解决农村青年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完善农村青年创业服务体系,引导和帮助农村青年就地创业、返乡创业,使受到扶持的农村青年成为农村致富带头人和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
二、总体目标
(一)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和中国农业银行的融资优势,依托农行的农户小额贷款、生产经营贷款,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扶持大中专毕业生和青年农民工等创办中小企业,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促进互助经济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土乡做出贡献。
(二)逐步建立互助县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有效模式,形成支持青年解决创业资金“瓶颈”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在支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方向项目基础上,重点向农业特色产业和旅游业倾斜,为促进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做出贡献。
(四)2009年启动实施计划,3年内为全县100名以上青年提供创业贷款2000万元以上,其中,2009年内争取为20名以上青年支持发放创业贷款200万元以上。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遵守国家信贷政策,确保金融安全。贯彻央行相关政策,既有效支持青年诚信创业,又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
(二)坚持积极稳妥、逐步展开。通过调查研究制订科学工作规划,分批实行,由点及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进。
(三)坚持创新服务、优先服务、高效服务。通过加强青年信用建设,构建诚信青年创业信用平台,创新担保方式和服务手段,建立“青年创业绿色通道”。
(四)优势互补,密切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定期协商、密切配合、合作共赢。
四、贷款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互助县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对象是指有贷款需求的青年星火带头人、青年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负责人、青年农业产业化带头人、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青年工商创业带头人、优秀青年经纪人以及带动能力强且信誉良好的农村青年。
(二)贷款条件
申请创业贷款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属互助县农村户口,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3、具有一定技术素质,有创业能力,创业愿望强烈;
4、借款人应在农业银行互助县支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三)贷款限额、期限、利率、方式、贴息和程序
1、灵活贷款额度。信用贷款原则上控制在1万元以内。贷款方式主要为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含联保);1万元以上的贷款由政府担保基金提供担保,担保比例为1:5。按各相关贷款类别合理确定贷款额度。
2、延长贷款期限。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
3、优惠贷款利率。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坚持“保本微利”的原则,经团县委推荐的农村青年创业项目,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最低利率执行。
4、放宽贷款用途。贷款可用于种养业、加工业、商贸流通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行业的生产经营性资金周转。优先考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领域的创业青年。
5、实行贷款贴息。政府要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对农村青年的优秀创业项目由政府提供一年全额贴息,扶持农村青年就业创业。
五、规范贷款程序
(一)农村青年创业者向所在地乡镇团委提出贷款书面申请表(见附页),并提供相关资料如下:
1、借款人资格证明(包括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2、项目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3、保证人基本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保证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抵(质)押物产权证等有效证明材料。
(二)乡镇团委对申请项目和拟借款人的经营管理水平及种养、加工技术经验、资信状况、创业计划可行性、发展前景、预计还款能力等情况,测定贷款风险度和可行性进行调查了解后,进行初步筛选、审核,贷款对象和项目进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后,送团县委审批通过后择优推荐给县农业银行。
3、县农业银行根据推荐情况对贷款对象和项目进行审批,对同意的贷款项目,按贷款操作流程及投信审批权限发放贷款,并将推荐项目的落实情况反馈至团县委。
六、组织领导
共青团互助县委员会负责向中国农业银行互助县支行推荐一批信用良好、有一定资金运作能力和创业基础的青年;挖掘一批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收益好的创业项目,建立青年创业人才库和项目库,汇总和审查各乡镇推荐的贷款对象,向融资平台推荐贷款对象。对借款人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和诚信教育;协助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贷款清收工作。各基层团组织要积极宣传本项目,认真筛选和向上级团组织推荐贷款对象。
中国农业银行互助县支行负责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对有关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支持,并在团组织和贷款融资平台或管理平台的配合下,具体负责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调查、审查、发放、管理和本息回收工作。具体日常工作由中国农业银行互助县支行负责。
七、推进措施
(一)建立青年创业人才库、项目库。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体系健全、联系广泛的优势,摸清本地有创业愿望、创业基础和务件的青年情况,了解青年创业的资金需求,建立创业青年人才库。广泛征集和挖掘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适合各类青年的项目,实行动态智理、动态发布。
(二)启动阶段。各乡(镇)团委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筛选项目,积极向团县委推荐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力争在2009年8月底实现首批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发放。
(三)多方优化青年创业环境。争取县人民政府,特别是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支持,出台并落实青年创业优惠政策,减免各种税费,形成全社会支持创业的良好环境。
(四)加强对各级团干的金融知识培训。共青团互助县委员会、中国农业银行互助县支行联合大力开展金融知识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小额贷款政策解读、金融知识普及等方面培训,使基层团干部熟练掌握小额信贷等方面的金融知识,使广大青年了解互助县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贷款额度、贷款程序,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增强信心,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五)培育成功创业青年典型,营造浓厚创业氛围。开展互助县农村创业青年标兵等评选表彰活动,重点扶持培养、宣传表彰一批成功创业的青年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作用,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沟通协作。成立互助县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常平担任组长,团县委书记薛顺云和农行互助县支行行长马宏伟任副组长,李光瑞、代朝艳、曹中山、刘昀、白亚鹏、宋启明为成员,负责互助县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县委,由代朝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以便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
(二)广泛掌握创业青年信息。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体系健全、联系广泛的优势,摸清有创业愿望、创业基础和条件的青年情况,了解青年创业的资金需求。广泛征集和挖掘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适合青年创业的项目,
实行动态管理、动态发布。
(三)创建农村青年小额贷款示范基地。在基础好、潜力大的台子乡、丹麻镇、塘川镇创建农村青年小额贷款示范基地,大胆探索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创新模式。要充分发挥合作社和担保公司的作用,依据合作社现有组织基础,推动农村青年小额贷款工作健康发展。
(四)建立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绿色通道”。县农行要在法律要素齐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不断简化流程和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对团县委推荐的青年创业者,通过“青年创业信贷绿色通道”、“青年创业信贷服务直通车”、“一站式服务”等方式,实施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投信、优先发放贷款。
(五)要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各乡镇团委要积极与当地农行信贷员联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提高办贷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及时把青年创业资金发放到青年手中,要减少办理贷款的中间环节。各级团组织要协助团县委、县农行搞好贷后管理,督促其按期还款,确保双方合作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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