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农行办事处、营业所:
为认真贯彻共青团中央、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及共青团中央、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农村创业青年小额贷款项目”试点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切实解决好当前金融危机下农村青年就业创业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瓶颈问题,搭建农村青年创业平台,更好地帮助和扶持我县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团县委、沂水农行决定,在全县启动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促进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农行小额贷款为手段,以“金穗惠农卡”为载体,着力解决农村青年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完善农村青年创业服务体系,引导和帮助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使受到扶持的农村青年成为农村致富带头人和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
二、工作目标
(一)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和沂水农行的资金产品优势,依托农户小额贷款、农户助业贷款、电子银行等产品,扶持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和青年农民工就业创业,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积极探索 “农行+合作社+青年”、“农行+特色村+青年”、“农行+担保公司+青年”、“农行+三户联保+青年”等多种有效模式,建立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就业的长效机制。
(三)自2009年9月份开始,利用3年的时间,为全县3000名青年提供创业贷款支持,总授信达到1亿元以上。平均每年支持1000名,授信额在3000万元以上。重点支持有贷款需求的获得县级以上表彰的杰出青年农民、青年星火带头人、青年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负责人、青年农业产业化带头人、青年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使受到扶持的农村青年成为农村致富带头人和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
三、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具体事项
(一)贷款额度
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额度在3000元至5万元之间,初次申请小额贷款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青年创业积极性高,创业项目收入前景好的农村青年,初次申请小额贷款最高不超过5万元;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的青年可根据实际承贷能力,适当扩大贷款金额。
(二)授信及贷款期限
根据借款人经营项目、生产周期或销售周期确定,授信期限为1—3年,单笔贷款期最长为1年。在授信额和期限内,随借随还,循环使用。
(三)发放范围
1、主要面向农村创业青年;优先发放农业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创业青年、返乡农民工青年、农村大中专毕业创业青年、创业已初具规模但资金短缺的农村青年。
2、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创业愿望较高的青年年龄可以放宽到48周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贷款信用记录。
(四)贷款方式
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主要以“金穗惠农卡”为载体,采取农行现已推出的3户联保的贷款方式提供贷款;对超过5万元以上的贷款,以抵押、质押、保证等贷款方式为主。
(五)贷款程序
按照“个人自愿申请、团委积极推荐、农行择优扶持”的原则,首先由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村创业青年自愿向所在村(社区、合作社)团组织申报(如村级团组织不健全,可直接向乡镇团组织申报),并填写“沂水县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推荐审批表”(附1),贷款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经3户联保人审核查实并签字同意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镇团组织。乡镇团组织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申报小额贷款创业青年详细情况进行筛选、审核,符合条件积极转交到所属农行营业网点。各基层农行营业网点在收到团组织转交的小额贷款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调查评估及相关手续,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及时上报支行审批,择优发放贷款。
四、优惠政策
1、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基准利率上浮50%执行。
2、惠农政策:“惠农卡”免主卡工本费(5元/卡),免交易明细折工本费(2元/卡),免小额账户服务管理费(12元/年),减半收取主卡年费(5元/卡),实行随贷随还,随用随贷。在贷款期限内,根据个人资金运转情况可随时归还,贷款期限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3、贴息扶持:经艰苦奋斗、合法经营、踏实创业具有一定规模,值得宣传推广的农村创业贷款人,团县委将根据个人贷款数额,申请市级贴息项目或政府相关政策扶持,适当返回部分利息,减轻创业青年的偿还负担。
4、信用客户:团县委、沂水农行共同建立农村创业青年信用数据库。对按时偿还,贷款信用好的客户,如需再次申请,根据创业项目及市场前景,可适当增加贷款额度,给与利率优惠。
五、贷后管理
沂水农行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发放创业小额贷款后,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贷后管理。各乡镇团委要积极协助农行进行贷后管理,并帮助农行收回贷款本息。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团县委与沂水农行联合成立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小额贷款工作中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团委也要与各驻地的农行营业网点成立工作组,建立工作协调制度,明确合作事项、责任与要求,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进行协商解决。
1、团组织职责。各乡镇、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协助农行严把审核关,积极向农行营业网点及团县委推荐信用良好、有一定的资金运作能力和创业基础的农村青年及其发展项目,帮助其完善贷款手续,协调相关的优惠政策。在向所属农行营业网点推荐优质客户和优质项目的同时,不得干预农行提供小额贷款的其他事务。各乡镇团委要于每月15号、28号之前,将本月“农村创业青年小额贷款申报发放情况统计表”(附3)以电子版形式向团县委汇报,团县委将把开展小额贷款的具体情况和工作成效作为年终考核各乡镇团委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2、农行职责。将农村创业青年小额贷款项目纳入到农行工作体系之中,对青年创业者优先受理、优先调查、优先评级授信、优先贷款,尽可能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扎实做好小额贷款的组织工作,确保贷款的顺利发放。各农行营业网点要每月25号之前,将本月“农村创业青年小额贷款申报发放情况统计表”(附2)以电子版形式向支行汇报,沂水农行将把开展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具体情况和工作成效作为年终业务考核各营业网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相互配合。农村创业青年小额贷款项目的实施,为广大农村青年实现创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充分体现了农行系统对共青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各乡镇团委要精心安排,重点部署,因地制宜地选好项目,认真把关,逐级申报,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各级团组织要把对农村青年创业者的调查与农行客户等级评定、优质客户群培植、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稳固农村市场,开辟经营领域,扩大优质客户群体。
2、加强教育,倡导诚信。开展“农村创业青年诚信优质客户群”和“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信用度”建设,教育青年牢固树立还贷意识,引导创业青年争做“诚信青年”,争创“信用户”,避免逃废债务现象的发生。全县将开展“诚信创业青年”评选活动,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通过制度建设来营造讲诚信的环境和氛围,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讲诚信的新型农民。
3、多方争取、寻求支持。各乡镇团委要把培养扶持农村青年开展的种养殖、加工和销售等项目纳入到镇党政部门的总体规划之中,为项目示范推广开发工作争取相应的配套政策,充分尊重农业、畜牧、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意见,做到精选、优选,保证项目论证和申报工作的质量。使有限的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推动农村青年创业取得突破性进展。
4、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团县委、沂水农行将与媒体密切合作,加强对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宣传,让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政策传播到千家万户。通过表彰和宣传依靠小额贷款成功实现创业发展的农村青年典型,引导广大农村青年摒弃“等、靠、要”的落后思想,激发创业热情,树立新的就业创业观和自强不息的精神,营造自主创业、增收成才的良好氛围。同时,进一步扩大农行金融产品的社会影响力,提升农行服务“三农”的良好社会形象。
5、严格管理,防范风险。各乡镇团委要与各农行营业网点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把信贷资金真正落实到农村青年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挤占挪用。各团组织对小额贷款的发放与管理情况要明确分工,设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农行要切实做好贷款调查、管理工作,严格把关,严格履行贷款程序,确保贷款的发放质量。团县委、沂水农行将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6、加大活动的表彰、扶优力度。团县委、县农行将加大表彰扶持力度,表彰在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各基层团组织、各农行营业网点及优秀工作人员、创业青年;团县委还将联合农行开展“青年文明号”评比活动,对业绩表现突出的农行营业网点进行命名表彰,并根据情况上报市级、省级青年文明号。
联系方式:
1、团县委办公室联系人: 铁保民、赵响应,联系电话:0539-2251462,电子邮箱:gqtysxw@126.com。
2、沂水农行联系人: 沈照军、刘兆鹏,联系电话:0539- 2256659。
附:1、沂水县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推荐审批表
2、农村创业青年小额贷款申报发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