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中国农业银行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试点工作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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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实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奇团联发[2009]12号
 
中国农村共青团  2009年10月22日
 

各基层团委、中国农业银行奇台支行三农事业部:


    现将《关于实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基层团委、中国农业银行奇台支行三农事业部认真学习贯彻,迅速组织实施。


    附:关于实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实施方案


                                                                                                         共青团奇台县委员会    中国农业银行奇台支行


二00九年八月十目


 

关于实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积极应对当前经济金融形势,更好地帮助和扶持我县农村青年自主创业,根据《共青团中央、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中青联发[2008]42号)文件要求,共青团奇台县委员会、中国农业银行奇台支行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奇台县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贷款规模


    全年计划投放小额贷款1亿元。


 

    二、 贷款额度


 

    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获得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县级荣誉的青年可根据实际承载能力情况,贷款额度适当扩大到10至30万元。


 

    三、 贷款期限


 

    根据借款人经营项目、生产周期或销售周期确定,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    
 

    四、 贷款利率


 

    按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基准利率上浮30%执行。


 

    五、 贷款方式


 

    青年创业的小额贷款,主要以“金穗惠农卡”为载体,采取3-5户联保、保证担保、抵押等贷款方式;对超过5万元以上的贷款和城市青年创业贷款,可采用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土地经营承包合同等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本着“方便客户、灵活多祥、覆盖风险”的原则,困地制宜,积极探索适合青年实际、可操作性强的贷款方式。


 

    六、 贷款对象


 

    年龄在州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符合贷款准入条件,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城市社区青年、农村青年和返乡青年农民工。


 

    七、 贷款用途


 

    贷款用途可用于种养殖业、加工业、商贸流通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行业的生产经营性资金周转,优先考虑从事农业种植业、养殖业领域的创业青年。


 

    八、 贷款程序


 

    按照贷款程序进行调查审批,择优发放贷款。拟贷款人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拟借款人资格证明(包括拟借款人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户口薄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2、项目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3、保证人基本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抵(质)押物产权证等有效证明材料; 

    4、中国农业银行奇台支行负责对贷款对象和项目进行初审,对同意的贷款项目,按贷款操作流程及授信审批权限发放贷款,并将推荐的项目落实情况反馈至县团委。


 

    九、 推进措施


 

    (一)建立青年创业人才库、项目库。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体系健全、联系广泛的优势,摸清本地有创业愿望、创业基础和条件的青年情况,了解青年创业的资金需求,建立创业青年人才库。广泛征集和挖掘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适合各类青年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动态发布。


 

    (二)启动阶段。各乡镇团委要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筛选项目,积极向县团委推荐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


 

    (三)加强对青年创业贷款的监督和指导。中国农业银行奇台支行要建立健全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实施细则(办法),按照权贵利相结合的原则,将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评估考核内容。


 

    (四)多方优化青年创业环境。争取奇台县委、政府支持,特别是工商、税务、劳动就业等部门的支持,出台并落实青年创业优惠政策,减免各种税费,形成全社会支持创业的良好环境。


 

    (五)加强对各级团干的金融知识培训。中国农业银行奇台支行、共青团奇台县委员会联合开展金融知识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小额贷款政策解读、金融知识普及等方面培训,使基层团干部熟练掌握小额信贷等方面的金融知识,使广大青年了解奇台县农村青年小额贷款项目的贷款额度、贷款程序,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增强信心,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六)培育成功创业青年典型,营造浓厚创业氛围。扶持培养一批成功创业的青年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作用,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


 

    十、 工作要求


 

    (一)实施奇台县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切实举措,是推进奇台县农村青年创业行动的重点项目,是开发性金融扶持青年就业创业的新方式。各基层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实施本项目的重大意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强烈的责任感抓紧抓好。


 

    (二)共青团奇台县委员会和中国农业银行奇台支行决定联合成立奇台县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奇台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三)共青团奇台县委员会负责向中国农业银行奇台支行推荐一批信用良好、有一定资金运作能力和创业基础的青年;挖掘一批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收益好的创业项目,并对各基层团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进行管理。建立青年创业见习培训和诚信教育。


 

    (四)中国农业银行奇台支行负责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并具体负责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和调查,审查、发放、管理和本息回收工作。具体自常工作由中国农业银行奇台支行负责。

 

 

 

奇台县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郑敏 奇台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胡建军 中国农业银行奇台支行行长
        马瑾 奇台县团委书记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奇台县团委

 

主  任:姜建新 中国农业银行奇台支行副行长

成  员:林艳红 奇台支行办公室主任
        徐雪梅 奇台支行三农事业部主任
        白云 奇台县团委青年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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