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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全团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团中央、中国农业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落实<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合作协议>的通知》(农银发〔2009〕276号)文件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当前经济金融形势,着力解决农村青年创业过程中的资金问题,更好地扶持农村青年就业、创业,推动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农村青年成长成才。共青团桐乡市委和中国农业银行桐乡市支行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实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义、服务对象及条件
(一)定义:
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是指中国农业银行对农村青年发放的用于创业活动的农户小额贷款(以惠农卡为载体)。
(二)服务对象:
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4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创业愿望和一定基础的优秀农村创业青年。
(三)申请创业小额贷款的农村青年应符合以下条件:
1.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一定的自用资金。
3.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4.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自愿接受农行及共青团组织的检查及监督。
6.中国农业银行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二、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审批、发放和管理
(一)贷款要素:
1.贷款额度:单户贷款额度起点为3000元,一般不超过5万元。
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一般设定为3年以内,最长不超过5年。
3.贷款利率:贷款定价参考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对于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归还,贷款效益高,市场前景广阔的项目,可给予适当利率优惠,利率浮动区间在0-10%之间。
4.贷款发放方式:贷款发放方式有一般方式和自助可循环方式两种,借款人可根据项目用款特点灵活选择。
(二)操作流程:
1.个人申请。农村创业青年自愿向当地镇(街道)团委提出书面申请,填制《桐乡市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申请表》(附贷款用途、提供相关材料以及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报团市委。
2.团市委推荐。对审查符合条件的农村创业青年,经团市委审核后择优向市农行推荐。
3.农行调查与审批。农行经营机构将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就贷款申请人的基本信用状况、项目可操作性、融资需求量等方面进行调查、审查,对其偿债能力和盈利性等方面进行评估。从调查到贷款发放和贷款申请资料完备之日起力争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4.签订合同。经市农行审定后,与申请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一式三份,一份团市委存档、一份农行存档、一份由借款人保管。
5.发放贷款。签订借款合同后,创业青年在授信额度和期限内在市农行的贷款办理专柜办理所需贷款。
(三)贷后管理:
1.各农行经营机构必须依据《中国农业银行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办法》规范运作,必须及时掌握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有关信息,经常了解和分析其经营、财务、贷款的用途等情况,落实好风险预警、不良贷款清收等工作。
2.共青团组织积极协助农行及时了解农村青年的基本情况,协助做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农村青年诚信经营。若遇可能影响农行信贷资金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农行经营机构通报。
(四)担保方式:
1.保证担保方式。采用农村青年创业联保贷款,鼓励农村创业青年加入“联保小组”、“信用互助组织”、“信用联盟”、“专业机构担保”、“担保协会”等信用共同体,通过信用共同体的内在激励机构和内部成员的自我约束机构发展有效和可操作性强的担保方式。
2.信用贷款。向符合条件的农村优秀青年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建立、健全农村青年资信评价体系,在切实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对符合“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办法”的优秀农村青年以信用方式发放农户小额贷款。
3.其他。积极尝试“农行+公司+农村创业青年”、“农行+合作社(行业协会)+农村创业青年”、“农行+信用村(镇、街道)+农村创业青年”、“农行+特色项目+农村创业青年”等模式发放保证担保贷款。
三、推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与沟通协作。成立桐乡市“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团市委书记沈莲和市农行行长杨宏业任组长,团市委副书记赵银海、市农行行长助理钱国强任副组长,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
2.广泛掌握农村创业青年信息。各镇(街道)团委要充分发挥组织体系健全、联系广泛的优势,摸清有创业愿望、创业基础和条件的农村青年情况,了解农村青年创业的资金需求。要广泛挖掘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适合农村青年的项目,建立农村青年创业人才和项目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动态发布。
3.加强对农村青年的创业培训。依托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建立农村青年创业示范基地,为农村青年创业提供学习、借鉴、实践的阵地;通过组建促进农村青年创业专家服务团,为农村青年创业提供产业链接、信息引导、技术指导、经验传授等辅导和服务;发挥团组织和青年农业产业化带头人协会等作用,搭建交流平台,推动农村青年开展创业的信息、经验交流。
4.建立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绿色通道”。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主要以“惠农卡”为载体,各农业银行分理处要在法律要素齐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不断简化流程和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率,通过“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绿色通道”方式,实行优先调查、优先授信、优先发放贷款的信贷支持政策。
5.宣传创业典型。各镇(街道)团委、各农行分理处要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对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政策的宣传,加强对小额贷款扶持农村青年成功创业典型的宣传,激发广大农村青年的创业热情。
附件:桐乡市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申请表
共青团桐乡市委 中国农业银行桐乡支行
2009年8月25日
附件:
桐乡市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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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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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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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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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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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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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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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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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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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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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情 况
及
前 景
预 测 |
(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介绍、项目目前进展情况、项目前景预测、自有资金落实情况、贷款用途等,项目可行性报告另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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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理 由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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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团委
意见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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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农行分理处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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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中国农业银行桐乡支行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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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一式四份,团市委、农行桐乡支行,镇(街道)团委、农行分理处各执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