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产品转向净值化

未知 2019-08-29 14:13
银行理财产品转向净值化

2018年4月,央行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要求打破刚兑,实现资管产品的净值化转型。这一业界称之为“资管新规”的文件,被视为资管行业回归本源的重要里程碑。半年后,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针对银行理财业务出台配套实施细则,作为与“资管新规”衔接的过渡期安排。自此,银行理财产品开始向净值化转型。“未来超九成银行理财产品将转型为净值型,但各类银行发展将呈现出较大的差异化。”普益标准研究员魏骥遥表示。
8月20日,普益标准推出了业内首份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评价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7月,资管新规出台后发行的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中,城商行发行的产品占比为42.9%,国有大行占比为24%,股份行占比为21.3%,农商银行占比为11.8%。从中可以看出,农村金融机构虽然数量庞大,但在产品发行上却拖了后腿;与此同时,在净值型产品发行机构实力、合规性、风控、产品创新性等方面,相比其他类型银行,农商银行总体表现也明显偏弱。
产品净值化转型对于银行的主动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农村金融机构在投研能力、产品研发、系统支持、人才团队、营销管理等方面相对处于劣势。不过,理财专家表示,由于农村金融机构分化明显,在明确自身定位、挖掘自身经营特色的情况下,仍可以走出一条差异化的经营发展之路。
总体表现处于劣势机构分化明显
来自普益标准的监测,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全国各类型银行共发行净值型理财产品9451只,存续11362只,各类银行理财产品净值转型节奏逐渐加快,转型程度逐步加深。其中,69家农村金融机构仅发行1078只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
从发行数量上看,农村金融机构是所有类型银行中发行量最少的一类银行,无论是在新发净值型产品数量还是在单只产品规模上,农村金融机构均不敌城商行和全国性银行。报告认为,转型初期部分机构发行的少量净值型产品,更多是来观察市场反应,积累经验。“无论是发行数量还是发行增速都存在波动,而进入2019年,这种波动有加大的迹象,并没有形成趋势性的平稳或向上的态势,可见农村金融机构之间对于是否发行净值型产品、能否不断推出净值型新品等都存有不确定性。”魏骥遥进一步解释道。
值得注意的是,发行排名前十的农商银行共计发行777只净值型产品,占农村金融机构发行总量的72.08%,行业头部效应显现,分化十分严重。在69家发行净值型产品的机构中,有50家机构新发行净值型产品不足10只,17家机构只发行了1只净值型产品。此外,与全国性银行和城商行相比,发行产品的农村金融机构在区域上集中度较高,发行排名前五的分别为江苏、浙江、安徽、湖北和广东,主要集中于东部发达地区,中西部则以湖北和重庆为主,而在吉林、河北、陕西、四川和甘肃等地则没有出现新发净值型产品的身影。这表明,投资者财富积累水平、风险偏好程度高的区域,对净值型产品接受度也更高。因此,整体来看,东部发达地区农村金融机构在产品净值化转型中刚刚起步,而中西部地区则任重道远。
个人零售占比高收益让利为获客
除了上述机构分化、地域差异等特征外,农村金融机构在发行净值型理财产品方面,还显示出一些共性。
根据普益标准对农村金融机构净值型产品发行情况的分析,在产品流动性方面,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农村金融机构累计发行封闭式净值型产品920只,占到净值产品总量的85.58%;从产品付息周期来看,主要集中于6-12个月和3-6个月区间,其中6-12个月产品共发行479只,占比达46.91%。封闭式净值型产品占比更高,或有三方面原因,一是银行所配置的非标资产期限要求较长,因此银行必须拉长封闭期或定开期限予以匹配;二是资管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加强产品久期管理,禁止期限错配,也要求理财产品延长期限;三是银行出于产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考虑。
此外,农村金融机构发行的零售类产品占比高达98.52%,从发售产品对象来看,主要面向个人,占比超过七成。分析认为,在监管规范同业业务发展,推动同业业务回归本源的情况下,银行同业理财业务占比逐渐压缩,因而个人理财业务占比逐渐增高。并且,农村金融机构缺乏全国性银行在品牌、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因而无论是私人银行产品还是机构类产品,占比都较小。
事实上,凭借在产品研发、管理、销售等方面的优势,全国性银行一直主导净值型产品的发行,因而在超额收益比例方面有更多话语权。监测发现,全国性银行对于产品超额收益部分往往分成较高,而农村金融机构收取的超额收益分成比例较低。出于同样原因,农村金融机构对新发净值型产品倾向于选择不收或者少量收取浮动管理费;对于收取浮动管理费的产品,也更多采取与客户五五分成的做法。从中可以看出在新发净值型产品方面,农村金融机构试图通过在收益、费率方面的让利来更多地获客。
以变应变打造差异化之路
对于农村金融机构而言,随着银行净值化转型的深入,农村金融机构在产品设计、资金投向等方面的劣势逐步显现,在理财产品高度竞争的局面下,部分银行可能会退出理财产品发行市场。
基于银行理财产品发行状况,银行理财客户更偏好流动性强、投资起点低的产品,而对风险的偏好则趋于上升。为争夺高净值客户,需要银行资管机构支付更高溢价。但受限于投研能力和大类资产配置能力,农村金融机构在这方面无明显优势。“特别是当前农村金融机构的理财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有限,进一步限制其理财业务发展。”魏骥遥表示,考虑到理财客户上述需求,各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策略不能千篇一律,而是应当因地制宜,根据客户特点并结合自身优势,制定符合自身理财业务发展的可行策略,进而打造差异化的银行理财发展之路。
对于理财发展程度较低的机构而言,现有理财产品主要以保本类的“类存款”产品为主,其面对的理财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低、投资规模小。资管新规出台后,由于保本类理财产品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此类机构自主研发与管理能力将面临严峻考验。魏骥遥认为,此类银行可将发展重心转移至类货币基金产品和代销业务,包括代销其他银行理财产品和非银行机构的理财产品。不过,即使开展代销业务,也需具备两大能力,一是理财客户需求分析能力,二是理财产品筛选配置能力。机构需注重客户在流动性、收益性、风险性、投资规模等方面的诉求,并以此筛选出符合其需求的相关理财产品。
农村金融机构数量众多,且以本地经营为主,因此,“深耕‘三农’、服务小微、回归本源、服务实体”是其重任和使命。普益标准在相关报告中建议,在未来理财业务发展过程中,对于有能力建立主动管理团队的农村金融机构,可以探索细分产品条线,例如长期限的封闭式产品或现金管理类产品;对于资源禀赋较强的农村金融机构,可以立足当地,专注营销端,打造理财产品超市;对于委托管理能力较强的农村金融机构,可以将委外模式向MOM/FOF转型,借助优秀的委外管理人,开展长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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