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信贷员诈骗获刑

未知 2019-12-31 17:46


信用社信贷员诈骗获刑


  12月25日,涞源县法院在裁判文书网披露,涞源县农信联社走马驿信用社原信贷员魏某伪造金融凭证诈骗获刑。

  判决书显示,魏某利用帮忙完成存款任务和转存存单为由,分三次骗得两人25.4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6月份,魏某在走马驿信用社工作期间,谎称马某已经过世的丈夫有定期存单到期,需要办理转存手续。马某凑了一些现金后,将存款存单等共计9.4万元以及身份证交由魏某办理转存业务。

  魏某找到做假证的小广告作坊,伪造两张假存款存单交给马某,骗其转存手续已经办好,实际上支取存单资金后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2016年6月份,魏某谎称有存款任务,请求范某帮忙完成任务,出于对魏某的信任,范某不仅将自己的3万元钱交于魏某,还将其兄弟的10万元钱用于帮助魏某完成“任务”。魏某拿到钱后,伪造两张假的存款存单交给范某,所得钱款用于偿还债务。

  2019年3月,魏某再次到范某家中,谎称需要完成存款任务,出于信任,万某再次将家中3万元交给魏某。魏某将其中2.6万元用于偿还诈骗马某的钱,其余4000元用于自己花销。

  判决书显示,2019年4月12日,魏某投案自首,并退还马某9.4万元。

  2019年11月,涞源县人民法院判处魏某犯金融凭证诈骗罪和诈骗罪,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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