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力争旅游业年底恢复到2019年水平

未知 2022-03-10 11:32

云南:力争旅游业年底恢复到2019年水平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2年10号文件,要求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旅游业是云南省主导产业,面对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云南旅游业发展的特殊严峻形势,要正视困难、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主动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旅游消费新趋势、满足新需求,加快推进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在疫情趋稳可控的前提下,力争2022年底恢复到2019年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疫情精准防控

1、严格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企业)、个人四方责任,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将精准科学防控疫情要求贯彻到旅游业各环节、各领域,用更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安全的环境,用更安全的环境保障市场的繁荣。

2、清理层层加码等不合理规定。各地、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防疫政策“五个不准”要求,不得随意扩大中、高风险地区范围,不得随意将限制出行范围由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扩大到所在州、市,不得擅自对低风险地区人员采取集中隔离管控、劝返等措施,不得随意延长集中隔离观察期限。

(二)大力开展“云南人游云南”活动

3、积极服务公务出行。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行的党建活动和公务活动,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

4、鼓励开展研学活动。中小学、大专院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科普、研学、党史、社会实践、劳动实践等主题活动,制定方案并予以实施。

5、鼓励职工省内旅游。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切实做到应休尽休。

6、鼓励企业开展促销活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自主开展促销活动,鼓励航空、铁路实施“首飞、首乘+家庭游”等票价优惠活动。鼓励执行政府指导价的A级旅游景区开展门票降价促销活动,由省财政按照减免额度给予50%补贴。

7、发放文旅消费券。整合各类资金资源,针对住宿、餐饮、文创、娱乐、体育、百货、成品油销售等项目,免费发放不低于2亿元文旅消费券,支持有关政策落地。

(三)积极吸引省外游客

8、鼓励各类主体“引客入滇”。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积极探索跨省团队游通过闭环方式开发“点对点”的个性化旅游线路和产品。

9、加大省际合作力度。支持各类主体发挥各种渠道优势,开展云南旅游宣介活动。积极加强省际旅游合作,重点加强与相邻省份合作,以及具有差异性、互补性省份合作。

10、鼓励开展大型活动。聚集性活动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执行。鼓励举办各类演唱会、音乐会。

(四)促进旅游业加快转型升级

11、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开展低碳、零碳旅游产品和模式创新,打造云南绿色旅游名片;支持打造文化旅游超级IP,充分运用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网络音乐、数字艺术、文创产品等产业形态,推动文旅IP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支持亲子游产品开发,积极打造“博物研学”等特色研学基地和研学营地;支持旅游及有关企业针对游客需求进行“消费链”整合,优化游客在滇“全程体验”;支持科技赋能旅游项目开发和升级,鼓励利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机甲装置等新技术增强旅游体验;支持自驾游配套设施等建设,适应客户结构变化。

12、积极实施“云南服务”提升工程。深入实施“30天无理由退货”,优化完善诚信评价体系,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文旅行业新型监管机制,营造旅游市场“优胜劣汰、奖优罚劣”的竞争格局。

13、加大文旅项目建设支持力度。

(五)高水准策划宣传推广

14、切实提高宣传策划水平。委托专业公司对年度旅游宣传推广活动进行高水准策划,邀请国内知名团队利用全省自然、人文、风俗、民族特色等旅游资源,打造高质量短视频和旅游宣传片。

15、加大媒体宣介力度。

(六)强化配套政策支撑

16、落实好国家和云南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服务业所得税减免政策;针对餐饮、零售、旅游、交通运输等特殊困难行业落实好阶段性税收减免政策;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按规定减免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2022年公交和长途客运、轮客渡、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17、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供给。

18、创新保险服务产品。支持保险公司依法依规对暂停跨省团队游政策导致停团、退团、行程中止引发的团费损失增设保险产品,降低旅行社经营风险;对游客出行受疫情变化导致被隔离,探索开发相应保险产品,减轻游客负担,解除游客出行后顾之忧。

19、加大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力度。2022年,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80%的暂退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州、市进一步提高暂退比例。加快推进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

20、加大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加大线上职业培训支持力度,开设针对性、专业性强的课程,对按规定完成培训课程的培训对象,省财政给予适当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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