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疯传!女童小区内被自行车撞倒身亡

未知 2022-10-29 20:31

视频疯传!女童小区内被自行车撞倒身亡

日前,一男孩在小区骑自行车撞倒两岁幼童的视频在网络热传。监控画面中,一家长正带着幼童散步,一名身穿蓝色衣服的男孩突然从后方骑车而来,幼童被撞,后脑着地。尔后,该幼童已不幸身亡的音讯在网络再次热传,不过现在暂未有切当音讯。 有媒体证实,此事产生在湖南长沙一小区。

 

▲网传视频截图:女童被撞翻在地

无独有偶,另一段产生于10月16日的视频也引发关注。相同在小区,一游玩的女童被一名骑车的男孩撞翻。

▲网传视频截图:两岁幼童被撞翻在地

记者注意到,相似现象确实经常产生——在众多小区路途和活动场所中,孩子们骑车、滑滑板车追逐打闹的场景并不罕见,也不乏撞到其他行人的惊险时间。随着上述音讯的传开,多个小区连续向业主发出提示,加强小孩安全教育,不在小区内骑自行车,不追逐打闹。

那么,小区内安全与儿童游玩的对立怎么破局?

男孩小区内骑车撞幼童引热议

多个小区发“温馨提示”

日前,两段小区内幼童被撞的音讯引发广泛关注。网传的监控画面显示,事发时,两名幼童均被同行在小区内的自行车撞倒。有音讯称其间一名幼童因头部着地不幸身亡。对于网传音讯,有媒体报道称,其间一段视频的事发地为湖南长沙一小区。

成都市民罗女士也关注到了网传视频,这让她心有余悸,由于罗女士所在的小区就经常有相似惊险时间产生——每天茶余酒后,小区里就成了小朋友的“游乐场”,呼朋唤友,自行车、滑板车、溜冰鞋,围着小区转圈,嬉笑打闹的声音络绎不绝。“小区自身空间就不大,人又多,娃娃们来回窜,有的车子骑得非常快,如果撞到人受伤咋办?”

令罗女士形象最深的是一次自己在小区内差点被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孩撞倒,“幸亏反应迅速,侧了下身”。罗女士说,网传视频在小区的“妈妈群”里也引起共鸣,不少人主张让各位家长必定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别让这样的事再产生。

记者注意到,近两日多个小区物业公司也发出了“温馨提示”,请业主监护好孩子,加强安全教育,不在小区内骑自行车,不追逐打闹。成都以外, 国内多个小区也连续向业主发出了相同的提示。

 

▲多个小区物业发出“温馨提示”

“娃娃耍一下怎么了?”

物业:法令条款比温馨提示管用得多

小区大小事宜,物业总是绕不开的一环。问题呈现时,“物业在干嘛”的声音最常呈现。

“但在这个问题上,咱们能做的其实并不多。”有20多年物业办理经验的胡华平说。胡华平说,作为物业服务人员,他们平常会在小区内粘贴“温馨提示”,也会对骑行的孩子进行劝导,“喊他们骑慢点”。但胡华平说,就算是善意的提示,也会引发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对立。“娃娃耍一下怎么了嘛?”一般听到这样的话,他们只能自动选择“闭嘴”。

“没产生问题大家都很达观,真产生了,一切又都是后话了。”胡华平说,若真出事,两边业主闹到物业,他们也只能让两边调停,调停不了的请社区出面乃至走法令诉讼程序。

另一位物业办理人员老郭告诉记者: “物业没有执法权,你不能强行让业主干嘛,只能提示。”看到网传视频后,他也第一时间把视频发到了业主群,期望有必定的震撼作用,“他们(业主)都说好吓人,骑车要慢点。”

胡华平以为,这种事首先要社会舆论进行引导,引导大家不那样做,就算未成年人没有自制力,也要把监管职责落到监护人头上。其次是出台法令法规,清晰职责,“大家就会愈加重视。”

“法令条款比温馨提示管用得多。”这句话胡华平和老郭都有切身感受,比方之前对“高空抛物”的提示收效甚微,入刑之后,震撼大了,明知故犯者也就少了。有法可依,物业的工作也能顺利开展。

“这些都是用血淋淋的经验换来的。”胡华平以为,相似这样的工作也是一个沉痛的经验,对两个家庭来说都是灾难,工作现已产生,怎么从中吸取经验、引以为戒,防止相似悲惨剧再次产生,这才是应该思考的问题。

身为物业专家的王先生表明,相似工作在全国曾屡屡产生,有不少舆论将职责推到物业身上。他以为, 物业只能执行国家法令法规、《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办理规约》等规则的事项,对小区内能否骑自行车一事,物业公司更多的是奉告和劝阻职责。

 

▲网传谈天截图

专家:小区建设应引进“儿童友爱”理念

儿童游玩场所“专门场所专门用途”

小区内孩子能否骑自行车?

“法无阻止即可为。”成都市人大代表、第一批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爱有戏社区发展中心创始人刘飞以为,不能呈现问题就去阻止它,而是换个方向思考,“不去评论骑车是否应该,而去思考儿童的需求,关心服务设备的提高。”

她以为,这件事反映出来的问题是深刻的,小区的规划应更多考虑“儿童友爱”的问题,站在孩子的视点,完成对儿童的政策、服务、环境友爱,这些能够由社区牵头,志愿者和居民一起参加、主张完成,对有隐患的地方进行微改。

她介绍,现在成都正在推广“儿童友爱”社区、“儿童友爱”城市,一些社会组织也会在学校门口规划“儿童友爱”人行道等,如果把“儿童友爱”理念引进小区的设备建设,其实很多工作都能够防止。

物业专家王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客观讲,小区除了专门规划的机动车道用于机动车通行外,其他路途对错机动车通行还是行人通行,法令现在没有明文规则,这就会形成滑板车、自行车、电动车等在小区内“人车不分流”的状况,产生安全隐患。

他以为,除了要强调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引导和保护外,就小区场所规划来讲,儿童游玩场所应尽量同行人通行道相分离,真实做到“专门场所专门用途”,尽管国家没有强制规则,但这部分约好能够在《业主办理规约》中清晰。

律师说法

爸爸妈妈有监护办理职责

防止相似工作产生,咱们能做些什么?

那么,在小区内骑自行车是否可行?若产生事端怎么定责?红星新闻记者就此采访了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邱文锋律师以及四川澳南律师事务所曾林刚律师。

1.我国对骑自行车有没有年龄要求?

曾林刚:依据《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在路途上驾驭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恪守下列规则:(一)驾驭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因此,若未达年龄骑车归于违法行为。

2. 小区内是否能够骑自行车?

邱文锋:现有法令未阻止在小区内骑自行车,但小区一般路途狭隘,行人较多,不主张骑行,而是推广。

曾林刚:现行法令无明文的阻止性规则,依据“法不阻止即可为”的民法原则,个人以为在小区内骑车尚谈不上违法。

3. 物业办理中对此是否有职责?

邱文锋:依据《物业办理法令》第二条规则,维护物业办理区域内的相关次序是物业公司职责之一。物业对于有损小区正常次序的现象和存在不安全的要素,应予以劝导和阻止,如怠于履行职责形成危害结果,应当承担相应职责。

4.若在小区内骑自行车等产生事端,职责应怎么区分?

曾林刚:结合本案,自行车归于道交法规则的非机动车,事发地点并非道交法所界说的“路途”,但依据《路途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第九十七条“车辆在路途以外产生交通事端,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路途交通安全法和本法令的规则处理”,因此本案两边的职责确定和区分适用路途交通事端职责的区分规范。

5.从本案监控视频看,监护人是否有职责?

曾林刚:从视频中可看出,骑自行车的男孩应为未成年人,而受害幼童则是脱离了大人的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爸爸妈妈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育、教育和保护的职责”、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形成别人危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职责”的规则,因两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都没有尽到完全的职责,故都应对此危害承担职责。

6.怎么防止相似工作产生,有何主张?

邱文锋:尽管国家现在没有清晰对小区内部骑车进行限速,但小区次序事关民生,主张小区业主采取自治方式缔结《业主办理规约》,进行约好。在条件成熟的省市,还能够拟定相关法令文件,保持小区的次序,保证业主安全。一起,未成年人在小区内骑自行车、玩滑板车、玩球等,监护人都应进行充沛的安全评价,确保不会形成未成年人自身的安全和不侵害别人的安全,最好到专门的运动场所进行。此外,每个社会公民见到不安全要素,都应善意予以指出、规劝,必要时向相关机构反映。

曾林刚:本次工作,虽有意外要素、但也有人为原因,应从中吸取经验、建立安全意识,特别作为监护人,既要从言语上教育引导未成年子女,更要从行动上约束和看管好未成年子女,防止悲惨剧再次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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