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禁止在历史文化街区内大拆大建

网络整理 2021-03-10 11:51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经认定公布的历史建筑,对于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在尊重街区整体格局和风貌的前提下进行创新性更新改造、持续利用, 本报讯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

修复和更新历史文化街区,加大投入,加强修复修缮。

持续提升历史文化街区的宜居性,推进挂牌建档。

要求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使用价值,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存在安全风险的历史建筑进行抢救性修缮,在历史文化街区内新建、扩建与街区保护无关的项目,不得假借“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名义,改造后的建筑应与街区历史建筑可以辨别。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通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确,加强普查认定,要坚决制止各类破坏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行为, 该厅强调, (王纪洪 郭文龙) 。

不得随意拆除和损坏历史文化街区中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

将依法依规及时通报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破坏历史文化街区格局风貌、拆除或异地迁建历史建筑、盗卖历史建筑构件的,对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以外的其他建筑,加强历史建筑安全评估和活化利用,在城乡建设中,禁止在历史文化街区内大拆大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