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暴力袭警说“不”!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
是法律赋予的职责
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是对法律尊严和权威的挑战
近日,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了一起妨碍民警执行公务案件,有力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依法保障了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9月21日凌晨两点左右,义乌市公安局福田派出所接到辖区一酒店工作人员报警,称一醉酒男子在酒店里闹事,影响了酒店的正常经营。
接到报警后,民警带着两名辅警出警。到酒店后,发现一名醉酒男子正躺在大厅的沙发上睡觉,边上无人照看。根据这一情况,民警帮其联系了120,不一会儿,救护车也到达酒店,民警叫醒醉酒男子让其上救护车去医院醒酒。
一开始,男子同意上车,但是在车上坐了一会儿却反悔了,下车开始辱骂旁边的辅警,并用手指指点点。考虑到男子行为的恶劣,民警将其传唤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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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到派出所后,男子酒精上头,闹得更凶了,为了让男子冷静下来,民警决定还是先将其送至医院醒酒。在大厅等候过程中,男子突然给了站在其身边的辅警一拳,被控制后,依旧对旁边的工作人员拳打脚踢,暴力阻碍警察执行职务。
面对如此恶劣行为,义乌市公安局维权办、治安分局立即介入展开调查。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走访当时在场的目击证人,在较短的时间内就彻底查清了事实真相,并在证据事实的基础上,认定犯罪嫌疑人曹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犯罪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曹某涉嫌妨害公务罪,现被义乌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