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公安谈“单价36万警用摩托车”

未知 2020-09-20 09:27
多地公安谈“单价36万警用摩托车”





  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年前购置10辆单价36.76万元的哈雷摩托车引发持续关注。

  据报道,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回应,购买“经过了正规手续和流程”,但“不清楚”是否有特殊用处。9月16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接下来会就此召开发布会。


  无独有偶。近日,广西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斥资132万购置3辆进口警卫摩托车,引发质疑。对此,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媒体表示,采购的警卫摩托车用于出警巡逻。

  交警部门采购单价几十万的警用摩托车是否普遍?警用摩托车的采购需经过哪些程序,又有何用途?就此采访多地相关部门。

  哈雷摩托车警用偶有报道

  记者:可靠好用的警车并非越贵越好

  记者梳理公开报道及资料后发现,“哈雷摩托车”并非近年才和“警务摩托车”产生联系。

  早在2008年12月9日,新京报就曾报道“天安门交警骑崭新哈雷摩托车执勤”。报道称,三辆哈雷均为美国哈雷-戴维森公司捐赠并负责维修,三车均为1700CC排量,“动力强、速度快、骑乘舒适”。彼时,北京交警用摩托主要为本田、豪爵等品牌,仅帅府园交通队拥有三辆哈雷警用摩托车,而这三辆车主要负责完成“天安门广场、东长安街等重点交通路段的交通巡逻任务”。

  2014年7月,人民网曾刊文“北京警察学院哈雷警务摩托车训练课程项目在京正式启动”。文章称,该项目旨在“推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财产安全,同时全面强化北京市公安局全局警务摩托车驾驶员的驾驶技能,特别是高性能摩托车的驾控能力”,并称“哈雷戴维森警务摩托车对于世界各执法单位的贡献超过100多年”。

  记者微信公众号近日则评论称,在美国,哈雷的确是很多地方的警用摩托,大家当然乐见交警驾驶足够安全、性能出色的警用车辆执勤,这既有利于保护交警人身安全,也有助于提高其工作效率。但是可靠好用的警车,并非越贵越好,“在不该多花钱的地方多花一分,就意味着该花钱的地方少了一分。”

  此外,文中还针对一些网友“若非出于礼宾用途,没必要选哈雷摩托用作警车”的观点指出,中国国宾护卫队用车是单价几万元人民币的国产春风摩托——既然有“经济适用车”可选,为何非要“只买贵的,不买对的”呢?


  事实上,关于国宾摩托护卫队用车,钱江晚报曾于2014年进行过相关报道。据悉,由杭州某企业研发制造的CF650G国宾摩托车,是国内第一款装ABS防抱死制动系统和全车LED灯的摩托,最高车速170公里/小时,可以紧急停车并完成180°的转弯。

  该款摩托车拥有650CC排量,在零下20℃低温环境下能一次性发动,而一般摩托车只能保证在零下10℃下发动;车挡风镜还是电动升降调节的,并具有位置记忆功能;车上有多频无线、多线通讯,头盔里还有内置蓝牙,可以与机载电台实时通讯,通讯接收距离不小于30公里。

  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规定

  单项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须公开招标

  今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及标准》),其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规定,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1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

  《目录及标准》规定,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而关于公安系统采购警用车辆的流程,中国警察网曾于2013年刊发“公安系统采购警用车辆流程解析”一文。文中,时任公安部政府采购办公室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了项目操作情况。

  其中,省级公安机关车辆订购流程为:“采购中心专门开发了网上订购系统,在网上下载、填写并上传订单和采购协议,办理汇款,采购中心根据内部采购服务程序,经审核无误后给相关企业下达生产指令,企业根据需求安排生产,车辆下线后直接运送给用户。”

  而“内部管理的采购服务流程”则为:“采购中心将车辆采购工作划分成若干个环节,每一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实现了车辆订单申报、审核、汇款复核、车辆发运等网络化管理,并能实时查询车辆订单执行状态。”

  对于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采购哈雷摩托车一事,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一位负责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我们负责接受采购人委托,按照采购法的要求履行程序,这些程序是合法合规的。想买什么是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我们作为执行机构,前期相关手续不参与。”



  而长春市交警支队则对媒体表示,采购经过了正规手续和流程购买。长春市交警支队机关相关负责人贡丽娟是此次采购的谈判小组成员。关于购置这批摩托车的用途与意义、购买该车的决策过程等细节问题,《中国新闻周刊》多次以打电话和发短信形式联系贡丽娟,均未获其回应。

  多地公安机关:

  承受不起哈雷的价位,“能满足参数就好”

  注意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于9月16日发布了“东莞市公安局东莞市公安局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一文。公告显示,该项目编号为441900-202008-0002001001-0023,标的信息为3辆GL1800DJ本田金翼警用摩托车,单价为39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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