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面处理”凸显行政处罚监督缺位

未知 2020-09-30 10:17
“纸面处理”凸显行政处罚监督缺位

 

  提高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促使其认真履职尽责,不能光靠舆论与公众监督,政府内部的监督与问责机制也得有效运行


  据媒体近日报道,因认为邻居符某修建5层楼房影响自家房屋采光、通风、消防,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房主王老太,四处投诉举报符某违建。而早在王老太举报前,县行政执法局已对符某的房屋进行了处理,“限期自行拆除、否则强制拆除”。然而,王老太发现,这一处理两年多来一直停留在“纸面”。邻居房子违建部分越来越大,直至封顶竣工时,超规划建设291.3平方米。无奈之下,王老太一纸诉状,将永顺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执法局)告上法庭。

  执法局提供的证据显示,2018年6月26日,该局对符某下达了“违法建房停建”的通知,称其修建时存在超规划面积建设的情况,要求立即停止修建。一个月后,该局再次下达“违法建房停建”及“拆除非法建筑”的通知,限其在2018年8月2日前予以拆除,否则,“我局将依法强制拆除”。但两年多过去了,本来早该拆除的违建,现在仍矗立在那里,对执法部门而言,实在是莫大的讽刺,法律威严更是荡然无存。而在法庭上,执法局代理人还声称:“目前,已对违法第三人的违建行为采取了断水断电等行政强制措施。”但记者在符某家亲眼目睹,其违建房屋通水通电,里面还有人在炒菜。

  如此执法,别说因符某违建影响到自己房子采光、通风的王老太想不通,执意要上法庭讨个说法,旁观者也会怀疑执法部门究竟是无暇执法还是在有意包庇。缘何符某能够持续搞出291.3平方米的违建?当地其他违建难道也是这么“纸面处理”的吗?限期拆除的通知发了两年都没有任何执法动作,这到底是拆违通知还是另类允许违建通知?执法局在法庭上都能就目前违建的处置情况作不实陈述,还怎么让老百姓相信他们会认真执法?

  被告执法局认为,该局对符某已经积极正确地履行了法定职责。也就是说,他们认为如此处理非但没有玩忽职守、敷衍塞责的嫌疑,反而是在正确履职。有趣的是,执法局代理人甚至还把对符某违建行政处罚迟迟未启动的原因归咎于王老太的起诉:“接到这个申请后,我们局里很重视,纪委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同时也准备对他(符某)启动行政处罚,但原告这边提起了行政诉讼,所以我们的行政处罚就没有实施。”可要是王老太不起诉,这一行政处罚就能落地吗?

  对违法行为仅作“纸面处理”,不仅难以取信于民、体现法律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也有违政府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老百姓将怠于履职的政府部门告上法庭,对政府部门也是有益的警示和提醒。对于政府部门而言,不能光觉得“民告官”丢面子,为了不输官司明明有错也不认,硬拗到底。政府部门应将“民告官”视为正常的监督,“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即使当事人不占理,也要耐心解释法律与政策,将庭审视为难得的普法良机。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执法部门,更应该从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个执法案件做起。

  这起案件也反映出行政处罚监督机制的缺位。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试想,如果当地政府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行之有效,王老太通过正常的投诉举报程序就能达到目的,又何必闹上法庭?执法部门的“庸懒症”,本质上还是监督缺位,问责不力的结果。提高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促使其认真履职尽责,而不是敷衍塞责,不能光靠舆论与公众监督,政府内部的监督与问责机制也得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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