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开始农村耕地开始“归并

未知 2019-04-11 13:20
明年开始农村耕地开始归并

目前部分地区的农村土地确权已经进入尾声,农村土地确权后农村土地又有新动向,明年开始农村耕地开始“归并”了,实行“一户一田”,每家只能有一块田,目前安微省怀远东邵村组已经初步实行,全村19户农民实现了“一户一田”,不少农民不理解国家为什么要实行这项政策呢?原因有以下几点:
 
 
 
1)
 
耕地的“化零为整”有利于节约土地
 
现在农村大部分地区都是小地块,田地之间要有地界,这些土地看似不多,但是一家,十家,一百家,全国那么多村的地界加起来确实也不是一个小数目,耕地化零为整将农民原有的土地进行整合,有利于节约土地。
 
2)
 
有利于提高耕地效率
 
小地块的耕作模式其实很不方便,无论是深耕细耙还是喷洒农药化肥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人工投入较大效率较低,耕地的归并有利于农村土地科学高效的生产,形成成片化作业模式,提高耕地效率。
 
3)
 
利于增加土地流转效率
 
现在不少种植大户想大片承包村民的土地,但是地块较小,成片租赁难度比较大,现在耕地规整后,一家只有一块田,土地流转的难度降低,效率增高,农民不愿种地的还能尽快把自己的田地流转出去,一举两得。
 
 
 
由此可见农村实行一户一田好处多多,不过国家要在农村实行土地归并也并非不考虑农民的感受,要求在此次政策执行中务必要遵守以下三个原则:
 
1)
 
尊重农民个人意愿
 
土地整合的前提就是要尊重农民的个人意愿,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进行,不准强制调整农民的土地。
 
2)
 
保证农民的耕地总面积不减少
 
土地的规整主要是讲农民闲散零碎的小片地调整成大块田地,在这个过程中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总面积是不会减少的,务必要保障这一点,这也是农村实行一户一田改革的前提。
 
3)
 
在小范围内进行调整
 
此次土地整合仅仅是在小组内进行,不做大规模的整顿,不会影响农民的土地面积,不会违背农民的个人意愿,不会随意改变承包地的性质,所以大家不要有顾虑。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中的要求,在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仅仅是在个别农户之间进行土地调整,另外需要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才能报上级乡镇县级政府批准。
 
此次农村土地
 
“归并”后,如果有部分村民的实际土地面积大于确权标注面积的,多余的土地将会被村集体回收,重新分配给那些无地农民,因此这对无地农民来说也是个好事儿。对此你怎么认为呢?你觉得农村实行“一户一田”能实现吗?谈谈你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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