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未知 2019-06-26 16:07
黟县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落实“加快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精准脱贫”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方略,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措施,黟县积极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切实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兜牢安全底线。

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在实现农村低保和扶贫标准无缝衔接的基础上,科学制度低保标准,逐步加大提标和补差幅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家庭收入认定办法,细算核算范围和计算方法,对于家庭因残,重病增加的必要医疗费用等家庭刚性支出及必要的就业成本等,在核定家庭收入时按规定适当扣减,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户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在农村低保两倍以内的,给予三个月至两年的减退期,以确保稳定脱贫。

二是进一步完善低保政策。按照“兜底保障一批”的要求,继续加大重度残疾人“单人户“政策的落实力度,将保障面覆盖到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两倍以内的所有靠家庭供养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同时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县低保政策规定的建档立卡户,其家庭成员中患有大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

三是进一步强化精准救助能力。完善核对平台,强化核对系统的对接运用,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按照合法核对的要求,加大授权书的采集力度,确保真实、有效的采集困难群众的核对授权书。对新申请的对象,必须按照“逢进必核”的原则,建立健全核对平台“机查”与进村入户的“人查”相结合的机制,全面进行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确保源头把关精准。

四是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制度。对于农村建档立卡户中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特困供养救助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全面落实农村特困供养标准。

五是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进一步明确临时救助在社会救助体系的“救急补缺”地位,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应急性、补充性性和过渡性的制度功能。对于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特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使家庭生活陷于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农村建档立卡户,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保困难家庭生活达到脱贫标准。

六是进一步强化相关政策衔接。有效推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和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和农村危房改造等政策的衔接。综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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