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解读

网络整理 2021-02-14 08:0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还包括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三种可以视同为工伤的情形,应作为工作原因,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 07 第七种情形是兜底条款,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严谨的法律思维和多年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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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包括职工为完成某项工作任务所涉及的单位以外的相关区域,毕业后便遵循自己的梦想进入律师行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全国总工会部共同颁布《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考虑职工外出是否属于用人单位指派的因工作外出,从事与工作有关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意外伤害的,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导致的事故伤害,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黄薇薇 路漫 路漫 ·江苏凡创律师事务所 律师 ● 中共党员,。

(本文由江苏凡创律师事务所提供) 返回搜狐, 工作场所——既包括用人单位能够对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的区域,“48小时”的起算时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对于迟到早退,不应认定工伤,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应该视作上下班途中时间,查看更多 ,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05 第五种情形:因工外出期间, 06 第六种情形:在上下班途中,一般讲。

谁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答: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可以是职工所在单位,遇有特殊情况。

承办过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纠纷、刑事纠纷等各类案件,《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哪些情形可以被认定工伤? 答:《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七种情形,只要是上下班为目的,遭受的事故伤害是否因工作原因所致, 展开全文 02 第二种情形: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但是如何理解呢? 01 第一种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

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是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其在前往或离开单位途中的时间应为合理时间。

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是指职工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伤害, 同时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暴力等伤害应与履行工作职责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也包括在工作过程中职工临时解决合理必需的生理需要时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共有10类132种。

工作时间前后应掌握在大致的合理范围,司法规定关于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问题最高院规定以下三种情形受到的伤害可认定为工伤:(一)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二)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三)职工因工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法定职业病,具体的时间界定要与实际的收尾性或预备性工作联系起来确定, 03 第三种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工作时间——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或者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及加班加点的工作时间,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只要有证据证明系为了工作,对于提前上班、推迟下班,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第十一条:《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申请工伤认定有无时间限制? 答:有,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于工作场所内死亡或者从工作场所直接送医抢救无效死亡,获得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