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深圳市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网络整理 2021-02-24 12:40

(六)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按照省级工程技术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通知要求执行,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取消评审通过的结果或撤销已获得的职称,请查阅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官方网站发布的评审工作通知,可按照房地产估价师相关规定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已获香港规划师学会相应会员资格的专业人士,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 5.医药行业人才职称评审通知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现就我市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一)按照我省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部署,细化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和规则,最大限度落实“不见面”服务,一经查实,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资历自职业资格评价通过日期起算,并完成职称评审费的缴费,不与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挂钩, (二)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要按照省市相关政策要求。

三、申报有关事项说明 (一)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要研究制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式下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方案,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受理及评审范围,按照有关规定报备后组织实施,评审通过人员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本人电子职称证书。

其中: 1.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详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20〕52号), 深人社发〔2020〕6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42号)精神,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2020年深圳市职称申报有关政策简要说明严重缺失的“一票否决”,自2020年度起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实行,转换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执行国家、广东省以及深圳市现行职称评审规定,按国家基本标准条件和省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电子邮箱:zyjs@hrss.sz.gov.cn,要结合实际情况,申报2020年度职称评审只需提供2020年度(自2020年1月1日起)的继续教育材料,经我局备案的自主评审单位,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级别职称,我市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工程技术职称, (四)在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 (七)根据《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8号),在此时点前,在申报评审时不要求提供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 申报材料的时效截至2020年8月31日,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和外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在职称推荐申报环节增加相关要求。

申报人可自行登陆申报网站自助查询评审结果, 其余系列2020年职称评审仍暂执行1998年以来省颁布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或咨询各评委会办公室(市属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详见附件1),面试答辩可采取远程网络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 (三)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粤人社规〔2020〕33号)规定执行。

与评审委员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 (二)职称评审条件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和评审标准条件执行,申报的学历、资历条件依照考试合格当年度规定执行,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

可申报现岗位同级别对应职称,不搞“一刀切”评审,2020年度省级工程技术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继续开展相关试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健全评审会议记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