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有这7大“特权”!国家明确:不得安排从事这项工作!

网络整理 2021-03-08 09:32

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 除此之外, #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 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同时,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中,《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有详细的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孕期劳动时间可调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 ↓↓↓ #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妇女放假半天同时, 如果用人单位实施就业歧视, 02 高强度作业可拒绝 为了保护女职工健康 我国专门出台了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并在《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 等一系列法规中 规定了 企业不能安排女职工从事的工作 ↓↓↓ # 普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矿山井下作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在今天这个专属女性的节日里大伙儿不妨就和小编一起来跟工会君学习了解下吧~01“三八”妇女节休假半天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3条的规定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一)妇女节(3月8日)。

05 带薪产假有保障 # 关于产假的时长,《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8条:“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所需时间也是计入劳动时间 哟~ 04 求职遭遇性别歧视可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