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按照陕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全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任务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全区暂停第一剂次新冠疫苗接种,全力推进第二剂次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为安全、有序、高效做好接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原则上在第一剂次接种点(接种单位)完成。也可就近选择接种点进行接种。
二、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第一剂次满21天者,请及时完成第二剂次接种。尤其是超过7周(49天)尚未接种第二剂次的,请尽快预约接种。
三、接种第二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时,如遇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受种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可选择其他企业生产的相同种类的疫苗完成接种(如:不同厂家生产的同为灭活类疫苗即可)。
四、广大市民朋友前往接种点接种时,请携带第一剂次疫苗接种相关凭证(身份证、接种凭证或手机接种信息记录),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自觉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接种安全。
五、对因出国或参加重要活动需接种第一剂次疫苗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出国的证明或活动主办单位出具的证明等),经批准后方可接种,望广大市民朋友理解配合。
六、2021年7月1日起恢复新冠病毒疫苗正常预约接种,全民免费政策不变。
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请大家相互告知提醒,尽快完成第二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以提高自身免疫力,共筑人群免疫屏障,共享健康美好生活。
渭南市临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