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启动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工作

未知 2022-10-08 14:46
厦门市启动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工作



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厦门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工作。

《工作方案》明确,厦门市将建立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实现高效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形成高质量知识产权服务环境,深化高水平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构建支撑城市创新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大运用、大服务”运行机制,全面建成“对标国际、引领全国、支撑区域”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

在厦门市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框架下,《工作方案》立足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创造运用、服务环境、协同发展等四大板块,紧密结合厦门市知识产权“十四五”专项规划及2021年主要工作成效,提出四大主要任务。

此外,《工作方案》还设定了涵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服务等方面的多项预期性指标。

今年8月初,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的通知》,厦门市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试点示范时限自2022年7月至2025年6月。

四大主要任务

构建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等,完善“司法+行政+X”协同运作机制,争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策划推动知识产权主题“3+1(电影、电视、动漫+游戏)”大片拍摄制作。

促进高效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打造升级版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暨厦门知识产权商城试点,建设集专利应用场景、知识产权会展、交易为一体的“永不落幕”的知识产权展示交易中心,探索创建两岸知识产权金融机构,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强化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深化知识产权产业赋能。

营造高质量知识产权服务环境

深化知识产权要素供给侧改革,充分发挥“知识产权CBD”服务资源集聚功能,集聚知识产权要素供给链群,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构建金砖创新基地服务体系,推动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深化高水平知识产权协同发展

推进两岸与“一带一路”知识产权经济发展试点,落实惠台政策;开展知识产权经济协作,探索建立“红色城市”知识产权经济联盟;拓展海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打造国际知识产权新城名片,建设知识产权特色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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