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350元/月提高至425元/月

网络整理 2021-04-20 10:23

从2021年5月1日起调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各市县(海口、三亚除外)和洋浦管委会农村最低生活标准从350元/月提高至425/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持不变,(记者 刘操 通讯员 肖海军)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李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 海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350元/月提高至425元/月 记者4月19日从省民政厅获悉,。

各市县(海口、三亚除外)和洋浦管委会农村最低生活标准从350元/月提高至425/月,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通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持不变,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我省5月1日起——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350元/月提高至425元/月 记者4月19日从省民政厅获悉,从2021年5月1日起调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