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零关税”原辅料清单新增187项商品

未知 2021-12-25 18:08

海南自贸港“零关税”原辅料清单新增187项商品 



12月2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公布《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增加鲜木薯、氯乙烯、航空发动机零件等187项商品至海南自贸港“零关税”原辅料清单。该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去年11月,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零关税”原辅料实行正面清单管理。第一批“零关税”原辅料包括椰子等农产品、煤炭等资源性产品、二甲苯等化工品及光导纤维预制棒等原辅料,以及飞机、其他航空器和船舶维修零部件共169项8位税目商品。

《通知》指出,原辅料“零关税”政策其他内容继续执行《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42号)的有关规定。海南省相关部门应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定位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充分评估产业实际需要,引导企业合理使用“零关税”原辅料。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