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黑恶势力不是扫黑除恶的盲区

未知 2019-07-20 11:02
网络黑恶势力不是扫黑除恶的盲区

7月15日,全国扫黑办第七次主任会议召开,会议强调,浮在面上的处于低级形态的黑恶势力已基本被打掉,但一些隐藏较深的处于高级形态的黑恶势力还没有被挖出来,下半年要“深挖根治”,着力打击“隐性”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会议提到的“隐藏较深”或者说“隐性”的黑恶势力,类型有很多,比如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就重点提到黑恶势力向新兴领域延伸的情况。部分黑恶势力,利用了法律空白点、监管盲区实施犯罪,查处难度较大,因此要有针对性地延伸打击锋芒,加大网络等领域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

网络黑恶势力不是个新概念,但黑恶势力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近几年明显有逐渐增多的趋势,而且形式五花八门。除“套路贷”“校园贷”之外,还包括网络诈骗、网络黄赌毒行为,另外,此次也把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列入了打击范围。

互联网上的这些违法犯罪形式,之所以此次被纳入到扫黑除恶的讨论框架,是因为它和现实中的黑恶势力一样,存在着诸多共同点。

就手段而言,都体现为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等;就组织形式来看,网络“黑公关”还是网络水军,背后都有成熟的产业链,并呈现出分工严密的组织化趋势;另外在危害后果层面,二者都会对既定的行业和市场秩序形成巨大的破坏。如果放到更高的层面看,例如网络水军这种颠倒黑白的黑恶势力,事实上是攫取了属于人民的话语权,不仅破坏了清朗的网络空间,还扰乱了正常的新闻传播秩序。

对于网络黑恶势力,社会早已深恶痛绝。如去年媒体报道的自媒体乱象相关文章就曝光,部分自媒体干起了敲诈勒索企业的营生——他们不仅定期想企业收“保护费”,还隔三差五“组团”精准打击某家企业,甚至和正规记者或公关公司里应外合,尽量在短期内尽可能地榨取企业的媒体投放费。部分自媒体靠此年赚千万元以上。

这网络黑恶势力,不仅让一般民营企业人人自危,那些更具维权能力的平台或企业同样会是“苦其久矣”。以网络水军和黑公关为例,事实上早期“网络黑社会”概念的由来,就是源于此,如今类似暗箱操作更是越来越普遍。

几天前拼多多发文称,扶贫项目被恶意攻击;今年初,抖音也声明称遭到自媒体组团抹黑。市场中稍具规模的民营企业,大多遭受过网络黑恶势力的“暗箭”。

在互联网深度嵌入日常生活的前提下,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面临着被网络黑恶势力围猎的风险,扫黑除恶向线上进发势在必行。

而且还得看到,由于互联网本身是虚拟空间,反侦察意识强的违法犯罪分子,往往会采用动态的网址,躲避监管部门对于IP的追踪,调查取证相当困难,这就给网络黑恶势力提供了藏身的便利。于是在网上进行黄赌毒、高利贷,或者发动水军攻击企业,造谣中伤,变相敲诈勒索,风险成本变得相对更低。

类似校园贷、网络水军等产业链,之所以能够半公开运作,除了隐匿性的特点外,还在于虽然目前类似“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早已被列入公安部的重点打击范畴,但整体上,对网络黑恶势力依旧缺少精准的定性。今年3月召开的互联网扫黑除恶刑事司法问题研讨会就指出,网络“水军”、套路贷、电子商务恶意行为等新型黑恶势力犯罪,不仅立案侦查难,还存在着“罪名识别难度高”的问题。

而且互联网打破了时空界限,网络黑恶势力的犯罪形式,往往会突破地域边界,甚至为了躲避监管,往往会在异地实施违法犯罪。因此在扫黑除恶进入新阶段的前提下,对“改头换面、蛰伏隐匿”的网络黑恶势力,必须有更具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如全国扫黑办第七次主任会议所强调的,打击力度必须加大,真正做到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绝后;另外要在法治的轨道上,对组织雇佣网络水军等黑恶势力大力亮剑,斩草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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