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平台何以对侵权行为视而不见?

未知 2019-08-08 16:23
网络平台何以对侵权行为视而不见?

街拍日益泛滥存诸多法律风险

最近,被誉为“街拍圣地”的成都太古里,一下子少了很多街拍客。原来,为了保护公众的肖像权,太古里竖起了“提高防范意识,保护个人肖像权”的告示牌;文明守则中也注明,禁止未经允许的拍照或拍摄。同时,这里的街拍客必须办理“拍摄许可证”。

“在互联网时代,街拍照片经常会在网络上扩散,给当事人造成很大的困扰。解决这一问题,相关网络平台的责任是关键。建议在‘个人信息保护法’中,进一步强化相关网络平台的注意义务,要求其采取必要的防侵权措施,减少侵权现象的发生。”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说。

街拍美女图片能获更多流量

成都太古里的街拍已经冷却,而北京三里屯的街拍依然火热。

7月27日下午3点以后,北京三里屯的街拍客陆续多了起来。他们扛着“长枪短炮”,蹲守在广场各个路口,调试好装备,在人群中精心挑选拍摄的目标。

记者发现,被拍摄的对象基本上都是穿着时髦的女士,其中又以身穿吊带、抹胸、热裤、迷你短裙的女士更受青睐。一旦有穿着时尚清凉的美女出现,这些街拍客除了会在远处按下快门,还会有不少人快跑上前近距离拍摄。

有的女士对于自己被拍摄一事毫不知情,有的女士在看到这样的场景时一脸错愕,有的女士在发现被拍时以手遮脸快步离去,有的女士明确摆手表示拒绝……但无论女士们是什么样的反应,摄影师都会“锲而不舍”地追上去跟拍。

就在记者观察街拍客的拍摄场景时,突然身边一阵骚动。原来,一名身着碎花连衣裙的女士在穿过三里屯广场时,引来了许多摄影师一阵小跑跟拍。女士步履不停,这些摄影师便紧随其后拍摄,直到她走出广场,仍有摄影师上前与其攀谈。

“我微博上粉丝数量相当多,算是大V了,街拍美女的图片特别受关注。刚才找美女加微信好友,是想以后进行长期合作。”一位摄影师这样对记者“传授经验”。

在流量经济的影响下,以侵权方式牟利的现象屡见不鲜。

互联网时代,在技术与新媒体的助力下,街拍已被视为一种营利的工具——街拍客在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虎扑等网络平台发布照片,以此来提高点击率和关注度,通过吸引流量来达到营利目的。

在街拍客看来,拍摄和发布照片的时候,被拍摄女士是否被侵权,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拍摄者有拍摄的权利,而当事人有拒绝的权利,当被拍者明确表示拒绝时,这种拍摄行为应立即停止。而对于将所拍照片上传至互联网平台的行为,无论其是否用来营利,都不影响侵害个人肖像权的成立。

“在互联网时代,得流量者得天下,在大多数情况下,有了流量就可以变现。因此,街拍客把照片发布到网上来追求流量,无论其是否在当时套现,都可以看作一种营利行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说。

虽然侵权却被网络平台忽视

近年来,以抖音、快手等为代表的短视频可谓是风生水起,各大平台都鼓励大众成为拍客,随手拍下生活中遇到的人、发生的事。殊不知,随手街拍的行为,存在着诸多法律风险。

2016年,一名拍客巧遇一对男女在大街上发生矛盾,拍客举起手机,将男方殴打女方的过程拍摄下来,并将视频上传至网络,引发广泛关注。发生矛盾的男女为一对夫妻,这段视频的大范围传播给他们的生活带来极大困扰。于是,他们将拍客告上法庭,要求拍客承担侵权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拍客未对当事人的容貌及形象进行隐蔽处理,侵害了当事人的人格尊严权,拍客被判担责。

朱巍指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如果拍摄者所拍的恰好是一个模特,而这张照片又用来进行商业宣传,那么还会涉及侵犯商事人格权的问题。

“还有一些短视频博主以户外直播的方式,对路人进行骚扰、搭讪和整蛊,这就明确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朱巍说。

对于被拍者来说,由于拍摄地点大多在地铁、街头等公共场所,许多被拍者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进入到街拍客的镜头中,也就无法确定街拍客的拍摄行为是否违法违规。即使知道自己被侵权,仍旧要面临维权成本高的困境。

“一方面是维权成本高,举证难,耗时费财;另一方面,即使获胜,赔偿的金额也很低。因此,普通公众很难有精力和财力去维权。”许浩说。

“拍摄者来钱容易,被拍者维权成本高,绝大多数网络平台都是放任不管,这就是街拍如此泛滥、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朱巍说。

平台未采取必要措施应担责

记者在某短视频App以“街拍”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时发现,很多博主都会发布大量以时尚穿搭为主题的短视频。一些短视频的文字介绍还会用上“遇到自己的前女友”“我的初恋”等字眼来吸引眼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有些拍客对所拍照片进行PS、故意丑化恶搞,配以一些暗示性文字,明显是对当事人名誉权的一种侵害。”朱巍说。

面对街拍侵权行为,难道就没有更好的办法吗?“在互联网时代,网络平台在保护公民的肖像权方面,应当承担起应尽的责任。例如,畅通举报和投诉渠道,从而更好地维护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许浩说。

记者调查后发现,绝大多数短视频平台的举报投诉渠道都极为隐蔽,页面菜单上并没有显著图标,只有点击短视频播放界面的分享按钮,下拉菜单才会看到举报按键。点进去之后,会有提交投诉者个人身份信息、上传权利证明材料等要求,程序极为繁琐。

对此,专家指出,“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在制定过程中,建议对街拍的行为作出规范,并对网络平台的注意义务进行明确。许浩表示,对于短视频应用中的举报功能,应当明确加以规范。可在立法时明确规定,应用平台应当将举报按钮置于显著位置,并在接到举报后及时处理举报信息。

“近年来,人工智能的发展,使得人脸识别已经不再是难事。对于肖像权人提供的身份信息、生活照片等证据,网络平台应当很容易就能完成与街拍图片和视频的比对。对于保护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而言,这一做法无疑是成本最低且见效最快的。”许浩说。

朱巍同样认为,站在5G时代流量风口的网络平台,在获益的同时也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平台在完善审核制度、畅通反馈投诉渠道、加强惩罚措施等方面都要发力。现在各大平台都在利用人工智能对视频、照片进行审核,这些平台应该着重注意街拍方面的侵权问题,并在算法上体现其态度,防患于未然。”朱巍说。

朱巍认为,在具体做法上,可以参照我国《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该法第45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违规的视频和照片,平台应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对于多次被举报的博主,应采取封号处置。平台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朱巍说。

对街拍者说:

勿以街拍之名侵权

关于街拍侵权,名人明星诉诸法律的比较多,普通人却很少。究其原因,大多数普通被拍者容易被“街拍”“时尚”等标签冲昏头脑,尽管拍照没有经过本人同意,但难免会产生“我漂亮所以拍我”的虚荣心理。此外,还有人认为,街拍并不值得大惊小怪,拍摄美女是对美女的认可,在网上发照片也是让更多网友“欣赏美女”,被拍者没有任何损失。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是,在流量经济的影响下,一些人铤而走险,以侵权方式牟利。站在法律的角度上来看,这种“街拍”无论是用于商业营利还是“只纯粹自己欣赏”,都已经构成了侵犯肖像权、隐私权。我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对于这种侵权街拍,被拍者要提高隐私保护意识,别被“以时尚之名”所忽悠,随便同意陌生人给自己拍照;如果遇到有人强行拍照,可以采取用手遮挡脸部,或者是戴口罩等方式保护自己隐私。另外,在发现遭遇偷拍并被恶意传播后,要及时留存网上侵权内容及信息保存证据,如果认为对方行为已经涉及刑事犯罪,需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如不构成刑事犯罪,则可以选择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网络平台要对用户发布的内容加强审核和监管,如果未尽到审查义务或未及时删除,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微博、微信、抖音等自媒体以及短视频平台,要对用户发布的内容加强审核和监管,尤其对于明显是无授权的偷拍“街拍”内容,要予以用户封号等严厉处置。

记录美,欣赏美,是一种本能,更需要克制。以前,出炉一张载满“美好”的胶卷照片要历经多道工序,现在,只要你觉得“美”,数码相机随便“咔嚓”一下就可连拍数张,还可上传网络。科技的进步,网络的便捷,不是让人们对美的捕捉失去了行为边界以及耐心,更不是为某些人提供非法牟利的渠道。那些还蹲守在街边的所谓“摄影师”该注意了,别打着“记录美”的旗号干违法的事。

(庞晟 人民日报)

对被拍者说:

要敢于对街拍说“不”

夏季是街拍旺季,这是因为夏季炎热,女孩穿着较少,身材凸显,是街头一道道靓丽的风景线,自然能够引起人们注意,也容易成为街拍者追逐的焦点。但是这种拍摄却有着很多问题,比如,侵犯被拍者的隐私权和肖像权等,这显然是一个严肃的话题。因此对于街拍,女孩应该学会拒绝,敢于说“不”。

街拍无可厚非,但是需要遵循两个原则:一是要征得被拍者的许可,不能强拍和偷拍,并且告知被拍者照片的用途。尊重被拍者对照片使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要确保照片和视频的使用合法,照片拍摄不得侵犯和暴露个人隐私,不得用于非法途径。比如,不得用于色情网站等。这是基本的原则,也是道德和法制规定。可是事实上,一些街拍者并没有如此,既没有告知照片和视频的用途,也没有经过被拍者的允许。甚至存在死缠烂打、强拍和偷拍行为,这些行为严重侵犯着被拍者的权利,也存在着很大的使用安全隐患。甚至一些人打着街拍的旗号,对年轻女性进行套路,实施诈骗等违法活动。

而对于街拍,很多被拍摄者也存在着“暧昧”态度,比如一些人面对街拍者选择默许,导致街拍者得寸进尺;有的表面拒绝,但是面对强拍却不坚决;有的则选择“逆来顺受”,对拍摄者积极配合,并不会追问和计较自身的权利和照片的使用问题……这些都是导致街拍泛滥、肆无忌惮、强拍、偷拍、随意使用等现象的主要原因。导致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女孩缺乏自保意识和法制意识,面对镜头,只想到展示自己的美,将被拍当作一种荣耀、一种赞誉,并没有意识到镜头背后存在的危险和危害。

因此,遏制街拍侵权,被拍摄者首先要表明态度,意识到街拍背后存在的产业链和牟利空间。如果允许拍摄,要搞清楚照片和视频的范围和用途,甚至可以与对方签订相应的合同,并且加强对照片视频使用的监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如果不喜欢被拍,完全可以理直气壮拒绝,对一些强拍、偷拍等骚扰行为应该义正辞严地表达自己的态度,甚至可以选择报警等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能半推半就,给人可乘之隙。

相关方面也应该加强对街拍行为的监管和治理,街拍不仅可能给别人造成骚扰,也可能影响到交通秩序,因此应该给街拍套上法制和道德绳索,不能让其野蛮生长。这就需要加强对这种行为的治理,打击骚扰和低俗拍摄,并且加强对街拍作品使用的监管,发现违法使用,立即介入,以此规范街拍产业的健康规范发展。

(朱丹 华声在线)

记者体验“被街拍”:

拍照者当面坚持称“不用于营销”

4月下旬,记者路过北京三里屯被拍,一名手拿DV的男子还向记者喊道“姑娘,看一下镜头”,看镜头后对方表示谢谢,也无更多交流,并未向记者征询其他意见,也未主动提供照片(视频)。

时隔一个月后,记者穿着短裙、高跟鞋来到三里屯太古里南广场,将外套脱下后,便被现场端着相机的男士拍摄。当记者询问一名男子所拍照片用途时,被告知:“我会放在我的抖音账号上,你要是不愿意不放也行。”

当一位身穿薄纱短裙的高个女子从广场往马路对面走时,之前拍摄记者的男士一路追上去跟拍,直到女子离开广场。记者上前询问,他表示并不认识那名女子,对方也不是他合作的模特,只是路人。

该名男子告诉记者,自己爱好摄影,业余时间到三里屯街拍,图片提供给一些大的短视频平台账号。一方面有点击量,另一方面页面会自动跳出某宝的服装购买链接。“现在抖音挺流行,大家刷刷就能刷到链接,和视频里都是同款服装,可以买。”这名男士说,刚才被拍的女孩并不知道自己照片会用于这个,但是有的被拍的姑娘是知道的,“不知道的一般不发”。但他否认自己的行为是营利。

街拍创造流量 大号可接广告

记者用街拍者身份和这些人攀谈后得知,他们利用街拍视频创造流量,吸引广告商;有人点击购物链接购物,账号会获得提成。

其中一名街拍者自称是某摄影家协会的,他负责“拍艺术”作品。这些拍者人群中有专门“拍商业的”,那些人会把街拍照片上传到一些时尚网站,根据照片、视频的点击量,网站给他打钱提成。他说,这些摄影者还有群,但这个群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不加女士”。

另几名“拍商业的”则道出照片、视频背后的营利模式。一位自称拍了3年,每天都会来三里屯拍摄的男子说,拍好的视频会提供给短视频平台账号,发的多了点击量会越来越多,广告商就会找上来投放广告。短视频平台上会弹出购买链接,用户通过链接进入店家物品销售页,卖出一件物品提成几元钱。

一名在短视频平台拥有上万粉丝的拍者直言:“有人挣得多,比如一些大号;有的可能不挣钱,但是小号通过不断地发街拍也可以‘养’号,慢慢有名气后会有一些小模特主动找来要求拍摄。”在他的短视频账号中,记者看到一些街拍视频左下角会有饭店的链接,点进去即跳转到饭店网络主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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