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开审理特大网络“套路贷”案

未知 2019-09-01 10:51
河南公开审理特大网络“套路贷”案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诈骗、寻衅滋事、传授犯罪方法……8月28日至29日,戴某飞等116名被告人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在河南洛阳公开开庭审理,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指派5名公诉人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河南公开审理特大网络“套路贷”案 116名被告人受审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该犯罪团伙从网络借贷平台、QQ群、贴吧等处非法获取大量客户资源,把资源分配到10个业务组,拨打电话询问客户有无贷款意向。随后,业务组将有意向的客户推送给审核组,审核组对客户详细信息进行收集,并将符合要求的客户推送给风控师。风控师把关后推送给放款人,放款人给客户放款。逾期未还款的客户被推送至催收部,催收部使用“软暴力”方式对借款人进行催债。

经查,该犯罪团伙通过给客户打电话、发短信宣传“额度大、免审核、无抵押、免担保、低利率”等贷款信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诱骗急需用钱人上当借款,制造虚假流水痕迹,故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情况,从而使借款人陷入“套路贷”。随后,催收人员采取拨打骚扰轰炸电话、发送侮辱短信息等多种欺骗和“软暴力”手段骗取巨额钱财。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6月16日以来,被告人戴某飞为实施“套路贷”犯罪,利用之前放贷获取的资金,租赁西安市未央区大明宫某广场写字楼2001室,以自己在安徽池州注册成立的池州中聚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依托,招募、纠集他人,逐步形成了以戴某飞为首,以戴某、周某辉、闫某、李某川等16人为积极参加者,人员基本固定,层级结构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为攫取非法利益,招募人员,利用信息网络,以“套路贷”的形式,针对四川、广东、江苏等30个省份的28500名被害人及周围人员,有组织地长期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诈骗、寻衅滋事、传授犯罪方法等犯罪活动,在相关区域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检察机关认为,戴某飞等116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寻衅滋事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在审判长主持下,围绕指控事实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意见,116名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115名被告人表示认罪认罚。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被告人近亲属及各界群众近200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温馨提醒

“‘套路贷’犯罪的手法具有迷惑性、隐蔽性,波及面广,侵害财产权、人身权。受害人落入‘套路贷’陷阱后,往往是借款容易还款难。”承办检察官提醒借款人,应尽量通过合法平台借贷,提升防范意识。如果遭受不法侵害,要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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