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风险,你怎么看?

未知 2019-10-27 16:16
网络直播风险,你怎么看?


记者从网上流传的“两少女模仿易拉罐自制爆米花引发爆炸”的视频中获悉,8月22日,家住枣庄市永安镇梁辛庄村的13岁女孩小哲(具体年龄:13岁零8个月)和12岁女孩小雨在家中模仿短视频教程,用易拉罐制作爆米花。随后,二人因点燃了高浓度酒精引发了爆炸,两名女孩也不同程度地被烧伤。

小哲特重度烧伤面积达96%。9月5日,小哲因感染过重不幸离世。

那么,对于此类危险视频,视频发布者和平台是否应在视频中加入安全提醒?此次事件视频发布者和平台又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女孩的家长是否也负有责任?

【热点预测】

“两少女模仿易拉罐自制爆米花引发爆炸”事件让我们看到了网络直播的弊端,对于网络直播,你怎么看?

【热点解析】

网络直播的盛行,一方面有利于文化的传播,让网友可以更加直观地了解到很多冷门的知识,也有利于在社会上营造一种学习的氛围。但是,现在很多网络直播平台经常出现常识性错误,如果不做好监管,及时制止这类事件,长期这样发展下去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会给孩子一个错误的文化知识,使孩子无法接受正确的知识和正常学习,更有甚者有了像“制作爆米花爆炸而死亡”的悲剧发生。

我认为悲剧的发生在于几个非常主要的原因,直播发布者的投机取巧、平台的责任缺失以及家长的监管缺位。

为了借助互联网带动文化传播,政府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做好监管工作:

第一、督促APP运营商做好审核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危险视频的流出;对于某一系统、产品、设备或操作的内部和外部的一种潜在的状态,其发生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状态,还有是一些机械类的危害的危险视频的流出要主要责任。

第二、制定相关监督规定,细化相关内容明确“危险视频”的标准。做好普法宣传,《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三条第2项规定了音像制品禁止载有“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且此类“危险视频”不可以进行录制、传播、出版、复制等行为。而网警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一经发现,责令其停业整顿,如经常性出现错误的,可以将其关闭;

第三、拓宽群众监督举报途径,鼓励群众利用平台、电话、邮箱等方式进行举报,对于属实的举报可以给予一些物质奖励。

第四、家长应当负起监护人的责任,避免或制止这样的行为,不能放任未成年人观看危险视频进行危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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