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一网络科技公司因没有应急预案没有演练被罚5.3万,被

网络整理 2021-03-31 22:47

龙岗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直接经济损失约140万元人民币,对深圳市壹办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刘某处以0.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0年12月17日。

龙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并停业整顿!请广大企业引以为戒,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