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网络文学盗版,进行图书销售价格立法

未知 2022-03-12 11:01

打击网络文学盗版,进行图书销售价格立法 


全国政协第十三届第五次会议3月10日在京闭幕,近2000位委员出席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闭幕式。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出版集团党组成员、副总裁潘凯雄,今年提交了《关于加速推动图书价格立法的再提案》和《关于对网络文学侵权盗版行为加大打击惩处力度》的建议。

之前,潘凯雄长期从事内容出版业务,曾任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裁,先后担任人民文学出版社社长、经济日报出版社总编辑等,2008年荣获首届中国出版政府奖优秀出版人物奖。

“我是新闻出版界的委员,我是做内容出版,今自2020年以来,我连续3年提交呼吁加速图书价格立法的提案。一个关于图书出版物的价格问题,现在图书出版物销售,地面书店萎缩,线上平台打价格战很厉害,网络平台直播带货,折扣比电商还狠。我呼吁应该进行图书销售价格立法,一些主要发达国家都有这样的立法,比如新书出版一年左右时间里,是不许低于85折销售的。”

2010年1月,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和中国新华书店协会曾联合发布《图书公平交易规则》,从订货、供货、退货、促销、结算等环节对图书交易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其中在“促销”环节中规定:“出版一年内的新书,在进入图书零售市场时,须按图书实价销售,网上书店或会员制销售时,最多享受不低于8.5折的优惠幅度。”

“限折令”出台后,引发各方争论。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认为,《图书公平交易规则》违反反垄断法,并公开指称涉嫌价格垄断、限制竞争。同年9月,经修改后的《图书交易规则》删去了备受争议的“限折令”条款。

潘凯雄认为,“这种看似‘依法行政’的否定,实则由于完全不了解出版物作为一种特殊文化产品的特殊性所致。从那以后至今又过去了12年,国内出版物零售市场价格之争的乱象愈演愈烈。就新书而言,实体书店因其客观条件所限一般只会按其定价销售,最多在某个特定的促销时段才可能按8.5-9.0折的优惠价促销。而日益庞大的电商特别是民营电商新书销售的起步价大多就是图书定价的7.0-8.0折,4.5折乃至更低者也绝非少数个案,这还不包括年终时电商以各种名目向出版方索要不低的返点费。更有甚者,近两年兴起的电商直播带货模式更是滋生出各种乱象。”

潘凯雄指出,这样的图书价格低折扣和恶性竞争造成的直接恶果,一是素有“文化地标”之誉的一些实体书店因此不堪重负,或倒闭或转行;二是出版方为了生存不得不提高图书定价,进而将负担转嫁至消费者。近两年图书单印张平均定价已较过往至少上涨了3-4倍。至于间接恶果更是会影响长远。

“现在负责出书的出版社被迫一味让折扣,自己的利润就没了,都给中间商拿走了,然后图书的价格就拼命涨,现在的图书价格已经比我刚到人民文学出版社工作的时候,价格至少涨了5倍左右。销售渠道的恶性竞争结果是让买书的消费者来承担了。原来25块钱左右的一本书,现在价格快100块钱了,你看梁晓声的《人世间》,最新版本差不多300多了,太贵了。”潘凯雄表示。

潘凯雄还指出,图书作为特殊的知识传递承载物品,传递着人类和国家的独特知识和文明,不是一般意义上简单的商品。图书作为“文化例外”——一种保护本国文化不被其他文化侵袭政策,在多国的成功施行。在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日本等诸多出版业较为发达的国家均有“文化例外”这样的立法及条款,它们所规定的“限折”时间大都在半年到2年之间,而折扣区间大都在8.5-9.5折之间。

“事实证明,这样的条款有效地保护了其出版业的良性发展,有利于出版社发现新人,作为文化地标的实体书店无论大中小皆能健康生长,广大读书爱好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尊重。国家如果能够出台这样的管理措施,是对知识的尊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潘凯雄说道。

此外,潘凯雄的另外一个提案是关于数字阅读的版权问题。

“在数字阅读这一块,网络文学是体量最大的一块业务,但网络文学的盗版非常厉害,2020年中国网络文学市场规模为288.4亿元,网络文学通过IP全版权运营间接或直接影响了动漫、音乐、影视、游戏等合计约2531亿元的市场,对数字文化产业的影响范围超过40%。与此同时,2020年中国网络文学盗版损失规模达到60.28亿元,同比上升6.9%。截至2020年12月,重点盗版平台月活跃用户量整体达727.4万,月人均使用时长近19小时,月人均启动次数更是高达115次。”

潘凯雄称,虽然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中为新时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进行了规划,但目前各种侵权盗版行为依然还在严重影响干扰着网络文学的健康发展。

在他看来,导致网络文学领域侵权盗版行为频发的主要原因有:相比于影视剧、游戏等,文字作品形态简单,容易复制,网络传播占用的存储空间和网络带宽小,盗版平台通过文字识别OCR、爬虫等技术,就可以很快盗取海量原创内容;网络文学盗版业已经形成了庞大的产业链,搭建盗版平台不仅成本低,而且从网站设计运营、内容导入,到广告联盟的利益获取、搜索引擎的流量分发,整个网络文学盗版市场已形成某种产业化和规模化之势。

基于此,潘凯雄提出以下五点具体建议:针对负面商誉显著的盗版平台实施精准打击,升级处置措施;完善网络避风港规则,强化搜索引擎的责任义务;压实搜索引擎、应用市场、广告联盟等平台主体自治责任,斩断盗版利益链;尊重网络文学作品价值,加大盗版惩罚和判赔力度;建立网络文学版权链,以科技助力反盗版。

具体而言,潘凯雄认为,在网络文学侵权行为中,一些网络服务商往往依据“避风港原则”逃避可能存在的追责,例如为盗版阅读提供转码优化的搜索引擎和提供聚合技术的浏览器,就以技术中立为由免除侵权的责任。

现有“避风港原则”落后于新技术的发展,应限制其在当下滥用,并根据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作出修订,明确搜索引擎、浏览器等网络服务商要承担更多的注意义务和审查义务,对屡禁不止的盗版站点形成有效制约。建议监管部门适应新技术的发展,灵活运用具备追根溯源、不可篡改等特性的区块链等新技术。

此外,潘凯雄在建议中加大盗版惩罚和判赔力度。现实中,盗版平台在被举报后,往往只是下架整改或象征性地赔偿金额,其背后高额利益的驱动为盗版侵权行为留下了“再犯”的空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于2021年6月开始实施,增加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但实践中,对于惩罚性赔偿基数的认定往往是一个难点。建议文字作品惩罚性赔偿基数的计算参考有关部门制定的文字作品基本稿酬标准,还要充分考量网络文学的版权价值,让盗版者为自己的侵侵权行为付出足够的代价。

面对盗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潘凯雄说:“因为盗版造成的占整个产值将近五分之一,这也是很严重的事情。而且网络文学的盗版成本比较低。我相信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只要国家有这个决心,就一定能掐住,技术上要把盗版行为看严实了。目前,现在我们执法的打击力度是不够的,不管是网络文学,包括传统的对文化产品的盗版,打击都不够。这个应该向法制健全的发达国家学习,发达国家为什么很少有人敢盗版,不是因为他富有,是因为他不敢,他的法制打击具有强烈的威慑力,一次犯错,终身不得进入,对人的警示性很强的。”

以下为访谈实录:

记者:谈谈您今年“两会”的提案吧。今年准备提一些什么样的提案?

潘凯雄:我算是新闻出版届的政协委员,我后来职业是做图书出版。我最主要的提案,还是谈现在图书出版物的销售价格立法问题。

去年年底还是今年年初,中宣部和新闻出版署发布了“十四五”期间的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规划,这个规划里提到有一项任务是要完善立法,图书价格立法,笼统的一句话。我是由这个话做提案的由头,希望加速这个立法过程。

现在实体书店、地面书店市场萎缩,线上像京东、当当这些电商,电商兴起,总是拿图书当吸引顾客、引流的手段,天天打图书销售价格战。据说电商也落后了,更先进的是直播带货,折扣比电商还狠。

就图书销售价格立法的问题,这个我已经是在全国两会上第三次提建议了,前两次相关部门给我们答复,至少我是不满意的。今年有些委员跟我联名建议,反正中国的事情就是这样,一年不成就两年,两年不成就三年提案。

我这个提案也不是拍脑袋想的,每年都会跟国外的图书出版同行有交流,包括我们也出去考察,我也了解调研过这些情况,一些主要发达国家都有这样的立法,图书作为文化承载物,文化产品,不是普通的一般商品,所以新书在出版一年的时间内,是限制价格打折销售,不许低于85折销售的。

这样的管制,是对知识的尊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现在我们图书销售,总是恶意打价格战,没办法,好多中小出版社的日子很难过,一味被电商逼着让折扣,自己的利润就没了,都给中间商拿走了,然后图书定价就拼命涨价。一些品牌社、大出版社还稍微好一点,因为我有畅销书产品可以跟销售店家博弈,他们不敢太过分。

记者:您还有一个关于打击网络文学和数字阅读盗版的提案。

潘凯雄:网络文学的盗版非常厉害。现在,我们网络文学产生的产值是一个巨大的量,2020年中国网络文学市场规模为288.4亿元,2020年中国网络文学盗版损失规模达到60.28亿元,盗版造成的经济损失,占整个产值将近五分之一,这是很严重的事情。

在互联网时代,数字阅读时代,人人都有手机,就可以阅读。网络文学的盗版,它的技术、它的手段,比视频、游戏这一类要简单,盗版的成本比较低。网络文学盗版面临着三座大山,哪三座大山?一个是部分APP,一个是所谓搜索引擎,一个是应用市场,这都是网络文学和数字阅读盗版的三个主阵地。

我相信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你只要有这个决心,就一定能掐住,执法部门必须在互联网管控技术上把盗版看严实了。有时候我们的执法人员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看盗版也死不了人。从思想上不是很重视,必然带来行为上的力度、坚决性、硬度都不够。

再一个是法律的立法,网络上有一个“避风港”原则,比如上电商经常卖盗版,他没有审查义务的,比如说拼多多,被人诟病是很多的,不光是盗版,但他有钱,居然是冬奥和残奥的主赞助商。假定说沿用西方的法规,加大惩处力度,一次犯法,终身不得进入,你看他敢不敢买盗版?

现在发现盗版,往往就是一次性罚款,几万、十几万、几十万而已,对大平台、头部企业来说,这点罚款是微不足道的。

记者:围绕提案,你做了哪些调研?

潘凯雄:我的提案就是围绕我的工作、我的职业有关的,我的调研不像其他委员那样,需要做一些专门的调研安排,因为我接触的朋友也好,我接触的人也好,就是我这个圈子里的,绝大部分人都是新闻出版界的。

我这种调研可能是在一种很自然的,在日常的工作接触当中就积累下来了,不像有的要专门安排几天到某某地方去。我写提案的时候,这种现象肯定是百分之百存在的,最多需要找有关部门调取一点准确的数据。

我以前做传统图书出版,这个图书盗版是一个很头疼的事情,人民文学出版社的书,被盗版的非常厉害,十分猖獗。我们的《哈利·波特》文集,那个时候盗版疯狂到什么程度?虽然我们采取了种种防伪措施,在《哈利·波特》的正版图书后面贴防伪标识,清华的核实验所给我们提供的技术,但还是没有用。

今年是根据这样一个,如果我们把数字这一块,把网络这一块也叫做出版行为的话,它本身也是一种出版行为了,等于说出版盗版的重点,现在盗版的重灾区,在向网络这块阵地在转移。

中国的读者知道是盗版也买,阅文价格便宜。图书不像别的假冒伪劣商品,比如说食物、药品,他买这个吃假的可能会死人的,可能会得毛病的,他买盗版书看不瞎没有什么损失,所以盗版图书总有人买

从传统出版来说,原来他要拿去重新排版,重新来校对,再来印字。后来随着技术发展,有倍数很高的扫描仪了,一扫就出来了,一扫纸版就印了,它用的纸比你还好。随着技术的发展,图书盗版和正版的区别,质量差别品相是越来越小,甚至有时候,盗版图书 跟正版图书长得一模一样,盗版书商他用的纸张、油墨比你正版还好,价格比你还便宜,拦腰价甚至三分之一,比你正版图书的质量还好。这个现象是非常让人头痛的。

记者:为什么盗版现象长期得不到解决呢?困难在什么地方?

潘凯雄:我们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不够,对正版图书的保护力度不够,我们对图书市场的管理,长期来说是一个弱项。

在我印象中,国家严厉打击图书盗版,一共就判过两个人,一个是盗《邓小平文选》的,那是找死。一个是盗《辞海》的,盗上海那个《辞海》的,那是国家工程,又是找死。像我们日常图书没有判的,罚个一万八千完了。

我们这里,有很多出版社,维权维了半天,没挣到钱甚至还赔钱。出版社提起诉讼,反而有时候赢了官司,赔了钱,业务法院审判,赔偿太少了,连工作人员出差的陈本,请律师的费用都不够。

我们对盗版的危害性认知也不够,有的部门领导有这样一个观念:比如说我是一个当红作家,或者一个名作家,我的作品被盗版了,有的领导甚至来祝贺,他把这个当成你的作品受欢迎的标志,完全不认为盗版是个犯罪。

还有社会观念的问题,从管理者到读者,首先从观念上就要牢固树立买盗版图书这就是犯罪。从消费者来说,买盗版他不认为自己是在犯罪,他认为自己是在占便宜。从管理者来说,他想这又死不了人,我们这个也许还能解决几个就业岗位呢?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还有很多人很穷,买东西贪便宜,包括民间买盗版图书的老百姓,都不认为这是一个侵权,不以看盗版为耻,不知道这是一个犯罪行为。比如随地吐痰,因为现在抓了重罚,所以随地吐痰的人越来越少了。

我们整个国家文化建设的公民素质提高,这可能需要比较长的时间。举个生活中的例子,比如美国有一条公共场合,18岁以下的公民是不许喝酒的。有一年我和一个同事在美国,夏天天气很热,又工作了一天,好不容易找到一个酒吧,想要两个冰啤酒,结果阅文我同事太年轻,就要查护照看他是否成年。我带了护照,他没带,酒吧服务员死活不卖酒给他喝。

我当时还耍东方人的小机灵,我说你要个橙汁,我要两扎啤酒,你就偷偷喝我的啤酒,结果他要偷喝的时候,服务生就马上过来干预了,也不说你违法,他说非常抱歉,你不能在我这里喝酒,如果我不管你,你是让我失业。

记者:现在实体书店买盗版的很少了,绝大部分品牌书店、连锁书店都是正版图书。

潘凯雄:现在传统图书这个市场里,问题基本上解决了,现在城市里边,看摆地摊卖盗版书的现象是越来越少了。我们实体店铺不就相当于一个平台吗?你的实体店卖盗版,你的实体店不就要负责吗?为什么网络平台就不用负责?

应该说,网络上的盗版行为是越来越严重了,网络上卖纸质书的盗版也很多,包括所谓正儿八经的平台,拼多多我们提过多少次了,它经常利用避风港的原则,我只是中间商,只提供技术,至于平台装了什么,跟我没关系,把它的法律责任逃避过去了。

打击盗版的意义在哪儿呢?第一,是中国的法制建设,我们一直要强调建立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不是一句空话,是方方面面各个领域的。第二,我们公民的法制意识,在加速法制建设当中会得到强化,会自觉成为一个守法公民。

我们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保护,其实是一直很弱的。当然,这些年有一些进步,但还是力度不够。不光是传统图书盗版,还是数字阅读、网络文学的盗版,打击力度从来是不够的。

这个应该向法制健全的发达国家学习,发达国家为什么很少有人干盗版,不是因为他富有,是因为他不敢,他的法制具有强烈的威慑力,一次犯错,终身不得进入,对人的警示性很强的。

记者:刚才您提到图书的价格比以往涨了很多,但是电商也好,直播间也好,又在打价格战,把书的价格降下去,作为消费者来讲,这不是从中获益了吗?

潘凯雄:消费者并没有从这个打折的价格里有太大的受益,受益的是图书销售的中间商。直播带货这种形式本身我是没有意见的,我也是支持的,但谁来带货?那几个大V他们带书吗?图书是个很专业的王宏产品,但是我们读者本身,未必是很专业的读者。真正质量好的图书,一定是专业性品质是比较好的,你要识货,需要一定知识门槛,了解文化产品,才能讲好。

包括原来北京电视台的王芳,她自己有个公司,也是图书带货的大咖,她就算是不错的,但是图书涉及的知识领域太多,你说她能讲这个学科,她能讲别的学科吗?

我们都年轻过,你说电影电视剧,我追个星、看个脸还可以,但是图书需要专业知识打底,脸再好看,不是这个行当的人,你讲不了。最多是出版社的编辑,写几百字内容介绍和知识点给她,而且每一本书他最多停留三分钟、两分钟,几百字给他照着念。

其实有时候,不懂动装懂,对读者来说,反而是个误导。我一直主张,我们的出版社,自己要培养这方面的人才,图书编辑是最懂这个书的价值,把这个书的真谛、妙处,讲得肯定比那些网红大咖要好。

这个现象必须要改变。图书销售这个行业里,要有些准入资格,要有些资质,这样才能把这个行业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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