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剧播放量动辄几十亿?造假的“神话”该收场了

未知 2022-08-12 11:13

网剧播放量动辄几十亿?造假的“神话”该收场了 



 

网剧上线,一天就斩获数亿播放量?这样的“神话”,今后或许不多见了。

8月8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造经营办理规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揭露征求意见。其间清晰提出,将网络剧片、生意组织、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组织等归入办理领域,“网上网下一个规范、一体办理”;不得对节目的内容主题、制造本钱、收视率点击率等进行虚伪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和欺骗。

“网生”已成为我国影视的新坐标,互联网思想正在重塑着影视职业的传统格局。然而,在创造一系列奇迹与惊喜的同时,某些“网生”剧不只承继了收视率造假这样的沉疴痼疾,并且将其演绎到令人拍案叫绝的地步。编剧汪海林曾吐槽说,某网剧点击量超400亿次,“全球哺乳动物加起来都不够用”。

当不少人津津有味于“网生”内容正在成为新“风口”的时候,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是,由于缺乏有效办理,网络剧片正在成为数据造假的“重灾区”。近年来,“网生”剧动辄宣称点击率破百亿,实则暗藏着各种“灌水”玄机,催生出刷播放量、刷互动的黑色产业链。云山雾罩的数据造假,除了营造出一派自欺欺人的“数字昌盛”之外,还编造出很多粗制滥造的“视听废物”。更为严重的是,劣币驱赶良币的市场环境,自身便是对优质内容的挤兑和镇压。

6月1日,国家广电总局对网络剧片正式发放《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由此意味着,网络剧片只有正式获得“网标”,才能在相应的网络渠道上线。在此基础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造经营办理规则(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清晰了网络剧片的“位置”和“义务”:“网上网下一个规范、一体办理”,意味着网络剧片获得了传统影视剧的平等位置;与此相对应的是,网络剧片也有必要接受平等的约束和监督。

在监督办理方面,“征求意见稿”清晰了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办理责任和有关组织、个人的配合义务,违法行为投诉、告发准则。在法律责任方面,清晰了对具体违法行为的处罚办法。遏止影视职业的数据造假,不只需求有法可依,并且需求执法必严。在网络视听快速发展的当下,愈加科学规范的大数据监测渠道不可或缺。除此之外,无妨建立愈加多元化的评价系统,以热度指数、著作评分等数据为根据,脱节唯播放量是举的路径依赖。

打击数据流量造假,不得不提到流量明星。编剧是影视剧的魂灵,一部优异的影视著作,首要依托于精彩的剧情设置,优异的导演和演员因此才能得到开释才华的空间。但在流量至上的市场氛围中,某些内容提供者只重“后期”,不重“前期”,他们热衷于将重金砸向流量明星,热衷于刷流量、买热搜,而数据造假往往与天价薪酬如影随形。对此,“征求意见稿”清晰提出:从事节目制造经营活动的组织应当按照广电总局有关辅导规则,合理确定节目制造本钱装备份额和主创人员片酬额度,着力提高节目质量,形成主创人员片酬与节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挂钩的片酬结构系统。

以节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片酬根据,意味着节目方和主创人员有必要回归著作质量本位。如果说打击数据造假立足于当下,以质量论成败无疑着眼于未来。如此双管齐下、多策并重,有助于撇去“数字昌盛”的虚幻泡沫,为影视剧职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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