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未知 2020-08-22 11:31
开展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省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组织开展普查,全面获取我省主要致灾信息、重要承灾体信息和历史灾害信息,掌握重点风险隐患情况,查明区域抗灾减灾能力。以调查为基础、评估为支撑,客观认识当前全省致灾风险水平、承灾体脆弱性水平、综合风险水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区域多灾并发群发、灾害链特征,科学预判今后一段时期灾害风险变化趋势和特点,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一)普查对象。普查涉及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主要灾害类型。承灾体调查对象主要包括遭受灾害破坏和影响的居民、生命线工程、公共服务系统和三次产业所涉及的人口、房屋、基础设施、财产、自然资源与环境和区域经济等。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对象包括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以及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防护工程、避难场所、森林和草原防护等防灾减灾工程。
 
(二)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各类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政府、社会力量和企业、基层等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主要自然灾害、次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为普查试点阶段,青岛市(崂山区)、日照市(东港区、岚山区、五莲县、莒县)、滨州市(滨城区、沾化区、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博兴县、邹平市)等3市的12个县(市、区)开展全国普查试点,平阴县、新泰市等2个县(市)开展省级普查试点。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普查阶段,在全省全面开展以县为单位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编制单项和综合灾害风险与防治区划图,形成普查成果。
 
 四、普查组织和经费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山东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全省普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各市、县(市、区)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普查工作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级负担,省级财政主要负责省本级相关支出及省级部门承担的跨市普查工作相关支出,市县按照事权支出责任承担本级支出。按照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各级要进一步加强与自然灾害防治相关领域现有资金统筹整合,避免重复安排,严格绩效考核,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按时完成普查任务。各级政府要从相关部门、专业机构抽调工作人员,配强普查办公室工作力量。各级普查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编制本级普查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做好技术指导、业务培训、普查调查、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评估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社会力量等专业技术力量作用,充实普查技术队伍。充分利用和整合已有资源数据,实现部门间数据信息共建共享。
 
(二)加强质量控制,确保普查成果真实准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如实填报数据,确保数据完整、真实,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审核,统一向社会发布。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认真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普查工作。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渠道,通过新闻报道、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山东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
 
汲斌昌 副省长
 
副组长:
 
卢 杰 省政府副秘书长
 
赵豪志 省应急厅厅长
 
姜 龙 省财政厅副厅长
 
成 员:
 
乔乃琛 省发展改革委副厅级干部
 
白 皓 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新生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赵立杰 省民政厅副厅长
 
王太明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姚云辉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徐启峰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高立平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刘鲁生 省水利厅副厅长
 
王登启 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
 
孙树娥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秦成勇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邵光东 省应急厅副厅长
 
李敬生 省体育局副局长
 
陆万明 省统计局副局长
 
黄传富 省能源局副局长
 
付日新 省海洋局副局长
 
李 刚 省气象局总工程师
 
李远志 省地震局副局长
 
杨成超 山东煤监局副局长
 
付国才 山东银保监局二级巡视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应急厅副厅长邵光东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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