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科学的空间规划体系引领保障

未知 2019-06-26 16:19
让科学的空间规划体系引领保障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了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从总体架构到具体编制工作、从监督实施办法到法规政策与技术保障等多个方面提出了系列要求,并制定了相关保障措施。这不仅标志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顶层设计和总体架构的基本形成,事实上也意味着,建立一个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决策思路已从理想走进现实。

  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充分发挥其对于国土空间治理和可持续发展所起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作用,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去年3月,自然资源部组建,标示着多年来我国各类规划“多头管理”格局的结束。一年多来,自然资源部把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作为战略性、基础性和综合性工作来抓,从体制机制上探求解决规划类型过多、内容重叠冲突,审批流程复杂、周期过长等问题。与此同时,随着全国各级自然资源部门的组建陆续完成,上下联动、分级分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设及其实施有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自上而下、分级分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既是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引领和保障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国土空间规划对空间发展作出的战略性系统性安排,从空间角度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通过对城镇、农业、生态“三大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红线”的科学划定,对社会经济发展、城镇空间布局、产业结构调整等进行指导和约束。这些,对于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对于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无疑将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从这一角度看,《若干意见》的出台,其意义将日益显见。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设与实施,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仅有中央的顶层设计不够,还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目标要求。按照《若干意见》确定的目标,到2020年,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将基本建立,并初步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到2025年,将进一步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全面实施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到2035年,将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围绕上述目标任务,抓紧建立分级分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已成为自然资源部门今后一段时期重大、光荣而艰巨的任务。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格局能否如期形成,能否以科学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引领保障绿色高质量发展,还需要全部门上下齐心、共同努力。重任在我们肩上,希望在我们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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