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推动规范农业综合执法

未知 2020-08-19 14:58
昆明:推动规范农业综合执法

      成立市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后,履职情况如何?执法是否规范?涉农企业利益是否得到合法保护?农民利益是否受损?……连日来,昆明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推进机构改革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运行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经营行为要求,销售公司应该要建立完整的进销台账,执法人员也应该要出具制式整改文书……”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跟随市农业执法支队在经开区东盟华潮兽药批发市场走访时指出问题。
 
  “‘三定方案’还未明确,市级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法人条件不具备,执法程序尚未规范建立,人财物整合还不到位等问题。”市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道出了原委。
 
  责任不缺位、工作不断档、执法不脱节。机构改革进行中难免会存在这样那样的客观原因,但农业部门是农业行政执法主体单位,落实责任不能“等、靠”。
 
  经过全面调研、分析研判后,纪检监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印发“日常监督工作建议书”,在指出问题的同时提出市级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执法主体不适格之前,要统筹协调做好全市的行政执法工作,可市县联合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开展工作,确保执法工作开展不“空转”、有抓手、能依法。
 
  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推动整改全覆盖。针对纪检监察组提出的工作建议,市农业农村局围绕种子、农药、兽药、农机监理、动物卫生监督等涉及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梳理责任清单,查缺补漏。
 
  建立健全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五规范一清单”,即: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规范执法纪律、规范学习制度和规范执法事项清单;强化内部法规培训12期,全体人员执法水平明显得到提升,执法能力显著增强。
 
  1至6月,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市农业农村局名义联合主城区农业农村局开展执法检查468人次,检查经营场所45个,出动宣传、执法车辆165台次,组织参与各类宣传活动22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联合办理一般程序案件4起,罚没款及财物7.06万元。
 
  农业综合执法是当前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能。
 
  自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挂牌”以来,昆明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采取常态化“贴身服务”“体验式监督”、下沉一线参与农业执法工作调研、上下左右交流沟通、印发重点工作建议书、共商共研当前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履职尽责,不断深化细化强化日常监督,有效推动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为适应新形势下农业综合执法需要,我们还要不断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做到行政执法与管理服务相结合,依法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表示。
 
  截至目前,全市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无重大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有效保障了农民群众的权益。
 
  “农业行政执法为农业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保障。”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我们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作用,注重监督检查实效,督促相关部门规范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许宜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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