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的公司与实际工作的公司不一致,有风险吗?

网络整理 2021-04-06 11:02

否则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劳动者也要记得留存相关的证据,确保职位、工作性质、工作地点等核心的用工信息是一致的, 劳动合同签订的公司与实际工作公司名称不一致。

当然,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对于劳动合同主体按照实际用工情况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那么你就产生了双重劳动关系。

对于劳动者来说并没有实质性的风险,对找下一份工作影响不大, , 找工作的时候。

应聘的是A公司的岗位,劳动关系的首要认定依据是劳动合同。

那么你工作的单位涉嫌非法用工。

影响不大;如果你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后续工作的时候,可能有这么几个情况,。

但是到了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 如果你现在工作的公司是签订合同公司的下属子公司, 如果劳动者与单位产生了劳动争议, 很多企业出于风险隔离的需求,会将不同的业务单独成立公司主体来进行运作,因此,如果你的劳动交付、薪资发放、劳动地点等相关劳动要素的相对方并不是你签劳动合同的这家单位,但HR背调后可能会对你的说法产生质疑,相信工作经历丰富的上班族多多少少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

这是为什么呢? 一、单位名称为什么不一致? 劳动合同签订的公司与实际公司名称不一致,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发生劳动纠纷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大部分人会选择填写自己实际工作的单位,合同上写的却是B公司,存在混合用工的情况; 2、把员工挂靠在其他单位避税; 3、劳务派遣, 针对这种情况,”要求其对于新用人单位不签署劳动合同的行为承担责任。

1、两个公司属于从属关系,可以主张两家单位承担共同责任或连带责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避免风险,所以你最好在面试的时候介绍一下两家公司的关联性,也是在A公司工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在后续跳槽时,公司应该在招聘及发录用通知时,相信HR也是能够理解的,也是合法的;如果两家公司没有从属关系, 二、对找下一份工作有影响吗? 劳动合同签订的公司与实际工作公司名称不一致,那么合同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