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房产证后别大意!及时办“3件事”

未知 2019-06-06 16:03
拿到房产证后别大意!及时办“3件事”

房产证,现又称不动产证,是购房者对房产行使占有、使用以及处分权利的主要凭证。早在2015年3月,国家部署不动产登记工作,直到2017年5月后,国家停止所有县市颁发旧房产证,新颁发的产证均称为不动产证。不过,前期在购房人手里的旧房产证继续有效,与不动产证有同等效力。

值得注意的是,不管你手中拿到的是房产证,还是不动产证,有些人想当然的认为,只要有这个证照,房子肯定就是你个人的了。其实,并不是你拿到这个红本本就无所谓了,为避免惹来没必要的麻烦,当你拿到房产证后,还需要及时办好3件事,否则,在今后处置和交易房产时多花钱还带来诸多麻烦。当你拿到房产证后,应尽快办好这3件事:

拿到房产证后别大意!及时办“3件事”,未来转让“省事还省钱”

 

第1件事,核查不动产证信息

我们知道,不动产证上的信息都是经过人工录入的,难免会出现失误而错录。在拿到证件现场,首先核实上面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正确与否,有时候可能因一字之差录成别人的信息。其次核实房屋的具体位置(当时登记的地址)、房子栋号、单元号、门牌号以及房子面积等基本信息,如果跟实际不符,会影响到后面转手交易,所以当你核对出问题后,应第一时间要求发证机关纠正,若多年以后发现再改正,其手续就比较麻烦。

第2件事,及时做好抵押登记

对于大多数普通购房人来说,或多或少都会向银行按揭部分房贷,银行出于系统安全考虑,尽量避免购房人(借款人)出现断供等违约情况,所以,会要求购房者将房产抵押给他们。为此,当你拿到房产证后,需要第一时间进行抵押登记。抵押登记包括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身份证明、抵押合同、抵押房产价值证明资料及其他要求事项。抵押登记办理完成后,抵押当事人应取回房地产权利证书。

在实际的判决案例中发现,若不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虽然抵押合同仍旧有效,但抵押权并不成立。因此,为规避借款风险和信用风险,甚至产生债务纠纷,购房者须及时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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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件事,确保购房相关票据妥善保管

有一部分购房人,在拿到不动产证后,其他相关购房手续要么扔掉了,要么在多次搬家后遗失了。这可不应该,正确的做法是:只要房子没有转卖掉,那么你就应该一直妥善保管好购房的一系列手续。这些购房手续包括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交纳物业费发票、装修发票、合同备案证明。提到的这些票据大都重要,例如装修发票,按照现在政策,可以作为购房成本冲抵税费,还有如购房发票,如果总价税率过高,可以用作原始发票冲抵税费成本,这些着实为购房者省钱,相信没有人跟钱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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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总结一下,拿到房产证后别大意!尽快办“3件事”,更直接的影响是可能让你多掏钱。虽然随着住房信息系统逐步完善,一些资料是可以补办完成的,但是有的手续是无法补办原件的,比如契税发票。而且补办手续和流程都比较繁琐,需要跑N个部门,你还得请假去办,不仅费神还影响购房人的正常工作。为此,再次提醒各位,拿到房产证后,须做好3件事,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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