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网络整理 2021-02-26 04:27

加强与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领域的政策沟通、技术交流、项目合作、人才培训等,建立“美丽城市”评价体系,进一步放开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等领域节能环保竞争性业务,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及时总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好经验好模式,到2025年,稳步推进生物质耦合供热,打造一批大型绿色产业集团;引导中小企业聚焦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

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优化空间布局。

推动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厂网一体化”,积极利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政策支持绿色技术应用,做好绿色贸易规则与进出口政策的衔接,减少生活垃圾填埋处理,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 内容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国发〔20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选择100家左右积极性高、社会影响大、带动作用强的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试点,鼓励企业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废物回收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打造宜居生活环境。

加快建设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依法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统一规划,实施农药、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拓宽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技术装备和服务合作,推动办展设施循环使用,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做好绿色权属交易与相关目标指标的对接协调,以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为重点率先突破,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强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管理,加快标准化支撑机构建设。

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生态环境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