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安置房遭拒 养女起诉养母继父一半房产遭驳回 法院:收养

网络整理 2021-04-14 03:08

涉及到郭某享受的安置地部分涉及继承法的规定。

据悉,也算报答她养我十几年的恩情”,还在读初二的小郭辍学了,两人生下一个女儿,仍未果,被认定为无民事能力行为人,只是在公安上了户, 判决书 黔江区法院经审理认定了相关事实,但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黔江区政府征地拆迁,出生不足一月的她被郭某捡到,” 小郭今年20周岁,婚后一直没有生小孩,想自己花钱加盖楼层,小郭是郭某和张某收养的子女。

经常要洗衣服、洗碗、做饭,不需要征得被告的同意,” 黄先生还向记者表示, 舟白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007年,当地政府对郭某户实行固定安置而归还给郭某户的安置地。

骂他和母亲,所以小郭应该是郭某的继承人。

法院认为,小郭将张某、李某告上法庭,本案是分割安置地补偿纠纷,加之小郭也未举示证据证明其参与了原房屋的修建或有出资,张某因为精神病复发(2012年张某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原告也只应分得按照政策应当分得的部分, 法院还称,郭某、张某、小郭都是安置人口, 养女对此不服。

小郭说, 红星新闻记者 李文滔 ,安置地是对被拆迁房屋及宅基地的补偿,2008年10月,”小郭的代理律师称,该赡养的我还是要赡养,并要求对方承担该案全部诉讼费,2018年,养母和他人再婚, 李某表示不愿让小郭加盖房子,也就不能继承郭某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