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信用保证险存量业务风险

未知 2020-08-19 10:02
化解信用保证险存量业务风险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39号文”),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出一系列合规要求与业务引导,鼓励复制和扩大“信保+担保”的融资模式,推动其在普惠金融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39号文”中所提及的信用保证保险,可谓今年以来当之无愧的行业焦点。综合赔付率破百,整体承保利润亏损,一些公司的“踩雷”事件几乎使其沦为烫手山芋。有观点认为,这多少为信用保证保险蒙上一层阴影。对于风控能力与资本实力俱佳的保险公司而言,信保业务是一个增长极。反之,这项业务会给险企带来巨大风险隐患。有鉴于此,监管部门及时通过一系列文件与风险提示实施严格监管,引导保险公司更好利用信用保证保险为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融资增信服务。
 
 
 
  信用保证保险,以履约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分为非融资性和融资性两类,后者增长较快且风险更高。从费率看,信用保证保险的费率在百分之几,高出一般企财险一到两个数量级。从期限看,多数保险公司承保期限以一年至两年期为主。这种高费率、期限短并且有着巨大市场需求的产品对保险公司提升保费有很大诱惑力,这也是许多保险公司花大力气承保,使信保业务发展迅猛的原因。
 
  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至今,财险业信保业务保费规模从20多亿元增至600多亿元,10年间增长30倍。在2017年和2018年,该项业务分别爆炸式增长106%和70.1%。然而,从2019年开始,市场风向有所掉转,财险公司信保业务保费收入843.65亿元,同比增长30.80%。从近期情况来看,部分财险公司人士甚至对融资性信保业务表现出明显的排斥感,“目前信用风险比较大,这方面的业务不太敢碰了”“公司正忙于追偿,没有开展新业务”……
 
 
 
  数据资料
 
  2020年的上半年数据真实反映了前述情况。上半年,信用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92.84亿元,同比下降7.17%;保证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368.57亿元,同比下降1.3%。这是财险领域唯一两个出现保费负增长的险种。承保利润上,上半年信用保险亏损16亿元,承保利润率为-17.31%;保证保险承保亏损达到79.43亿元,承保利润率为-24.34%。
 
 
 
  数据资料
 
  业内人士分析,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和不确定性增大,很多企业经营波动较大,导致部分企业和个人收入减少,还款能力下降,违约率增加。而融资类信用保证保险的业务特征是“先赔后追”,社会信用风险增大会导致赔付快速增长、费用率较高,赔付率上升幅度随之加大。这种环境对经营信保业务的保险公司提出更高要求。
 
  监管规范行业发展收放有度
 
  信用保证保险尤其是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业务曾一度出现底层资产复杂、风险难以控制、风险敞口过大等问题。今年,银保监会财险部在向各财险公司下发的《监管提示函》中指出,“一些独立风控能力不强的公司,心存侥幸开展业务,对借款人的风险审核管控主要依赖合作助贷机构,以协议方式将核心风控环节委托助贷机构,并要求其提供相关反制措施或兜底承诺。”1月至4月,融资性信保业务大幅增长,个别公司增幅甚至超过200%。
 
  综合年内监管部门发布的信保业务违规情况来看,主要表现为保额及保险责任“缩水”,未按规定使用备案保险条款等。监管部门一直要求信用保证保险秉承“审慎、小额分散、合法合规以及风险可控”等经营原则,并在今年上半年加紧了对行业的监督与规范。
 
  5月,银保监会发布《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重点聚焦高风险的融资性信保业务的监管,提高该类业务在经营资质、承保限额、基础建设等方面的监管要求。作为《办法》的配套措施,银保监会又在6月起草了融资性信保业务的保前及保后管理操作指引,并向业内征求意见。银保监会财险部还修订了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统计制度。
 
  近日,银保监会向各银保监局、各财险公司下发《关于加强贷款保证保险销售管理及投保提示的通知》,要求加强贷款保证保险销售管理,并提示消费者正确认识保证保险与贷款之间的关系,全面了解保险产品,仔细签阅保险合同,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妥善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警惕“代理退保”骗局。
 
  此前,甘肃、海南、山东、陕西等多地银保监局也陆续发布了个人贷款保证保险风险提示,提醒投保人(借款人)不仅要认清投保此类产品的责权,也要认清产品的实质是保险公司赔付后,该笔贷款债权由放款机构转移至保险公司进行追偿,以此来减少理赔纠纷。同时,还提示了“代理退保”骗局的潜在风险,以维护消费者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部门在加大风险防控的同时,也在努力挖掘信保业务的服务价值。一方面,通过压缩融资性信保业务的承保限额、扩大险种范围等方式,控制风险敞口,防范业务风险;另一方面,通过对融资性信保业务设置弹性限额的方式鼓励保险公司为普惠型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通过适度调整业务类型,支持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发展新业务领域。
 
  发力信保仍需“风控先行”
 
  疫情之下,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成为更加艰巨的任务。“39号文”的关注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是以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为主要经营目标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商业银行在为小微企业放贷时,完全可以考虑引入信保、融担等增信措施,多方合作为普惠金融服务。
 
  今年7月,银保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商业银行应在书面合作协议中明确要求合作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费,保险公司和有担保资质的机构除外。这为信保和融担作为增信工具提供了政策支持。而银保监会以放收有度的方式来规范信保行业发展,其实也是在推动保险公司完善自身能力,为信用保证保险能够发挥真正作用清理障碍。
 
  通过保险公司作征信并非易事。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研究院精算科技实验室主任陈辉坦言,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从保险公司方面来看比较难解决。小微企业担保额较小,导致险企整体成本较高。从各家公司已经做的业务来看,基本上也是以亏损为主。
 
  充分发挥信保功能,首当其冲是要提高风控能力,实现渠道是大量数据收集及运用科技手段建设风控系统。市场调查表明,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拥有较多的车险、寿险、健康险等信用弱关联数据,对信用风险预测帮助不大,难以用模型及大数法则去匡算信用风险,大部分保险公司只是将保费提上去以覆盖可能的违约风险。因此保险公司必须尽可能多地获得客户真实、完整的数据,数据来源可包括人行征信数据以及工商、税务、市政等,用这些数据勾勒客户的风险画像,并建立独立、有效的风控模型。除了借助保险公司拥有的大数据来打造风控技术之外,也可选择与第三方科技公司合作,增强风控实力。
 
  据记者了解,监管部门要求保险公司经营融资性信保业务必须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但目前已完成接入的保险公司并不多,已经接入的包括中国平安、中国人保(601319)、中国信保、众安保险、阳光保险、华安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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