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商垫资建安置房遇地价暴涨

未知 2019-12-18 16:09
地产商垫资建安置房遇地价暴涨





山东商人吴寿军做梦也想不到,原本希望通过“以垫资负责安置房建设换土地”交易赚一笔,未料付出大把投资后却遭遇当地政府试图“撕毁”合同,反把他告到法院。位于山东省(原)济阳县崔寨镇,在这场持续经年的“抢地”战争中,其土地升值超过10倍。有参与协调的当地政府官员感叹:此事迟迟无法处理的主要障碍,其实是地价暴增背后的巨大利益。

面对这场官司,鸿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董事长吴寿军心里很不是滋味,“6年前,当地政府可是‘敲锣打鼓’把我们迎进来的。”吴寿军说,当时济阳县政府和崔寨镇政府多次找到他们,邀请他们去当地投资,因为当时崔寨镇相对落后,他们也是犹豫了很长时间才决定。

(原)济阳县崔寨镇的花二庄和东辛庄,地处黄河滩区,一到雨季就会出现雨水涌入民宅的情况,因为居住环境恶劣,村民多次反映,要求得到尽快安置。为了解决这个难题,2013年2月,(原)济阳县政府准备另建社区,对这两个村庄进行拆迁安置。但在当时,县政府没有配套资金,就找到了临清市鸿基集团洽谈合作。“主要就是因为合同里的政府向我们提供33万元一亩的土地,我们赌一个预期,才签订的合同。”

2013 年 2 月 13 日,临清市鸿基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原)济阳县人民政府签订了一份具有招商引资性质的《济阳县花二庄村、东辛庄村安置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根据约定,由鸿基房地产开发公司垫资按照(原)济阳县政府的要求在崔寨镇王河社区建设安置房屋,对黄河滩区内村民进行搬迁安置。作为回报,济阳县政府将位于新阳社区、煤矿小区以东,孔家村以南、国道220以北的240亩商住用地,以 33 万元/亩的价格出让给鸿基房地产公司。如果安置房投资超出土地价格,则济阳县政府在鸿基公司摘牌后,以奖励形式兑现。而土地出让金,将抵顶鸿基公司用来建安置房的垫资工程款。换句话说,合同中双方约定,这块土地是作为鸿基公司的安置房投资回报,提供给该公司。此外,双方还约定,供地期限为村民迁入安置楼半年或者工程竣工后7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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