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城将新建一大型综合购物中心!

未知 2021-06-12 16:29

滁城将新建一大型综合购物中心!


滁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滁土公告字〔2021〕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滁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列1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出让宗地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宗地位置、规划指标、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第1号宗地位于清流路与黄山路交叉口东南侧,宗地号:341102009003GB00105;

第2号宗地位于八中南路与稻香南路交叉口西南侧,宗地号:341103006005GB00730;

第3号宗地位于敬梓路与西涧路交叉口西南侧,宗地号:341103011010GB00054;

第4号宗地位于上海路与长江路交叉口东北侧,宗地号:341102009001GB00399;

第5号宗地位于常州路与长江路交叉口东南侧,宗地号:341103107002GB00884;

第6号宗地位于中都大道与祈福寺路交叉口东北侧,宗地号:341103011013GB00066;

第7号宗地位于中都大道与滁阳路交叉口东南侧,宗地号:341103011013GB00067;

第8号宗地位于创业路与宜居路东北侧,宗地号:341102004003GB00241;

第9号宗地位于南谯路与紫薇路交叉口东北侧,宗地号:341102002001GB00117;

第10号宗地位于大王郢路与常州路交叉口西北侧,宗地号:341103009007GB00227;

第11号宗地位于池州路与六安路交叉口西北侧,宗地号:341102012005GB00003;

第12号宗地位于徽州路与扬子路交叉口西北侧,宗地号:341103009004GB00022;

第13号宗地位于杭州路与新安江路交叉口东南侧,宗地号:341103009005GB00046;

第14号宗地位于杭州路与新安江路交叉口东南侧,宗地号:341103009005GB00044;

第15号宗地位于杭州路与新安江路交叉口东南侧,宗地号:341103009005GB00045。

二、竞买人资格

第1号宗地:仅接受法人报名,竞买申请人或其控股母公司须具有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第2-15号宗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竞买人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

三、申请竞买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申请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5、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6、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

四、接受竞买报名时间(工作日)

申请人应于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7月5日,到滁州市土地储备中心领取本次公开出让宗地的文件资料,并提出竞买申请。

五、公开出让方式

1、拍卖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21年7月5日17时申请报名截止,宗地有三个以上(含三个)申请竞买人的,将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宗地。

拍卖时间:2021年7月7日上午9时30分开始。

拍卖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龙蟠大道109号)。

拍卖方式:为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挂牌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21年7月5日日17时申请报名截止,宗地没有申请人竞买或申请竞买人不足三个的,将直接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宗地。

报名截止时间:挂牌期间仍可申请报名,截止到2021年7月14日17时。

挂牌竞价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挂牌竞价时间:2021年7月6日上午9时至2021年7月16日上午10时整止。

六、出让成交价即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由竞得人另行缴纳。本次公告出让的宗地均设保留底价。

七、特别要求

第1号宗地:1、宗地内需保留地上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37300平方米作为大型综合购物中心,竞得人须全自持经营,不得销售。2、保留的商业建筑物B1评估价为4351.43万元由竞得人另行支付。3、竞得人须引进获得中国商务部授予“中华老字号”的企业,对大型综合购物中心进行运营和管理,满铺开业后运营管理时间不得低于5年。4、竞得人或其控股母公司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与引进运营企业签订运营管理协议,并与琅琊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监管协议(项目监管协议样本纳入土地出让文件),否则视为违约,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5、大型综合购物中心主体结构改造完工后且装修开始进驻,商品房可销售面积不超过总规划可售面积的50%;大型综合购物中心满铺开业前,商品房可销售面积不超过总规划可售面积的75%;大型综合购物中心满铺开业后,商品房剩余部分可售。

第6号、7号宗地需同时报名、同时报价、同时竞得。

八、移交的净地条件

宗地内地形高程、所有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沟渠等以及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等,由竞得人自行处理,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九、本次出让由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滁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等出让文件有解释权。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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