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家庭在限购范围内限购的住宅套数添加1套

未知 2022-05-17 10:28

三孩家庭在限购范围内限购的住宅套数添加1套 

 

为仔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撑刚性和改善型住宅需求,5月17日,杭州市房地产商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商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告诉》(以下简称《告诉》),从优化二手住宅买卖方针、完善税收调理、更好满意三孩家庭购房需求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商场调控。

《告诉》清晰优化二手住宅买卖方针。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二手住宅的,对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撤销原“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接连交纳乡镇社保满24个月”的规定;对非本市户籍家庭,将原“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接连交纳乡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的规定调整为“在购房之日前1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接连交纳乡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

《告诉》清晰进一步完善税收调理方针。对本市限购范围内,个人转让家庭仅有住宅的,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个人转让非家庭仅有住宅的,增值税征免年限仍为5年。

《告诉》清晰更好满意三孩家庭购房需求。一是契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的住宅套数添加1套;二是契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在报名参与新建商品住宅揭露摇号出售时,参照“无房家庭”优先摇号。

《告诉》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方针与《告诉》不一致的,以《告诉》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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