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来,福州初次调整房贷首付份额

未知 2022-08-17 09:17

六年来,福州初次调整房贷首付份额 



 

8月17日起,《福州市限购区域调整差别化住宅信贷政策施行细则》正式施行。施行细则明确,福州五区户籍二套房首付降至四成,非五区户籍首套房首付降至三成。

据悉,福建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全体会议16日表决经过《福州市限购区域调整差别化住宅信贷政策施行细则》。这是福州六年来初次调整房贷首付份额,也是福州市房管局本年初次发布楼市调控相关办法。

福州此次差别化住宅信贷政策调整,最受关注的有两个方面:

一是将“在本市五城区有一套商品住宅,但无尚未结清个人住宅货款”条件下,申请个人住宅贷款首付份额由原规定的50%调整为40%。

二是将“非福州市五城区户籍人口购买五城区首套商品住宅,且无尚未结清个人住宅货款”条件下,申请个人住宅货款首付份额由原规定的40%下调为30%。

其余均按照原政策履行。

业内人士表明,2016年时,福州市曾调整调整首套房首付份额,本地户籍在福州五城区无房,且无尚未结清个人房贷的居民,购买首套房的首付份额是30%,而非五城区户籍的为40%。此次调整后,购房者将参照同一标准。

本细则自2022年8月17日起施行。2022年8月17日(含17日)前已签订购房合同的,购房贷款首付份额仍按原合同约好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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