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炒房,小心人财两空!

未知 2020-07-25 08:59
“假离婚”炒房,小心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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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褚桐

7月23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明确规定:“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这意味着众多抱着买房炒房目的的夫妻“假离婚”招数行不通了。

房子是家庭的载体,婚姻是严肃的约定。但目前在房价高涨的城市,“假离婚”作为骗取购房资格的“高招”,已经成为众多楼市投机购房者的拿手伎俩,为获得买房名额或办理买房贷款优惠“假离婚”的现象层出不穷。如此投机取巧,不仅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影响了真正有住房需求的人,更让严肃的婚姻沦为儿戏,常常让当事者追悔莫及。“假离婚”现象早已为公众所诟病,打击假离婚骗取购房资格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假离婚”不仅是对婚姻的亵渎、对法律的不尊重,当事人面临的风险也是不容小觑的。法律上并不承认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的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即使夫妻双方签署了“复婚承诺书”、“离婚说明”也无法挽回已经解除的婚姻关系。等到发现对方“假戏真做”谋取了更多利益的时候,已经为时晚矣,类似的纠纷在各大城市屡见报端:人已经离婚,房子也没买到,岂不是人财两空?

“假离婚”之风不刹,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刚需购房者的利益,影响了社会稳定。南京市发布的《通知》堵死了假离婚购房的道路,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机炒房的现象。地方政府在升级楼市政策的基础上,也要坚持“房住不炒”的舆论导向,引导广大群众知法懂法、保护个人利益、遵守市场规律,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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